湖南省积极完善就业政策支持体系,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登记制度,规定登记失业人员凭相关证件在全省范围内可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
湖南省人民政府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制度和失业登记制度,完善就业管理和失业管理。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具体负责为劳动者免费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并做好登记统计工作。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承担残疾劳动者的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工作。
此前,湖南省将促进就业、控制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方面制订具体措施,力争五年内城镇新增就业400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0万人。
记者从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湖南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要求登记失业人员应当积极求职,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安排的就业服务活动,并定期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就业失业状况。全省实行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向劳动者免费发放,并注明可享受的扶持政策。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全省范围内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
与此同时,湖南积极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登记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从事个体经营的登记失业人员,凡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符合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黄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