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落下帷幕。会议审议了保险法修订草案和刑法修正案(七)草案。记者获悉,在此次会议中,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备受财经界的关注。因为无论是证券基金行业的严打老鼠仓、还是保险行业的加大被保险人保障、拓宽险资投资渠道,或是因行业的加强对外投资信息的披露,都直指保护中小投资人的利益。
严惩内幕交易
今年4月基金“老鼠仓”的案件曾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但由于目前的刑法没有明确规定 “老鼠仓”这类行为构成犯罪,证监会查处唐建、王黎敏“老鼠仓”案件后,中国证监会只能依照 《基金法》对两“老鼠仓”基金经理违规行为做出了处罚仅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而无法将案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而在刑法修正案 (七)草案中,对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进行了修改,对金融从业人员的“老鼠仓”行为作出了具体处罚规定。其中,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我们投资人也很关心美国的次贷危机,两房债券对中国的银行影响多大?”,“平安投资富通巨额亏损我们还能不能买它的股票了? ”,“老鼠仓一定要判得重! ”这是在静安区招商证券交易所网点内一些“散户”对本次刑法草案中严打老鼠仓的看法。
保险理赔将不难
在保险法修订草案中,将新增“细化保险公司理赔程序和时限”、“不可抗辩条款”、“保险合同成立时间界限”等多项条款。
一位保险代理人告诉记者,在立法意义上规定了保险公司的理赔时效,有利于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在较短的时间里及时获得理赔款,这样可以逐步改变老百姓对保险公司“投保容易理赔难”的观点。对保险公司而言,则可以促进保险公司提高核保水平和风险管理技术,而有利于促进保险业的发展。
对于备受关注的保险资金运用问题,修订草案适当拓宽了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将现行保险法规定的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修改为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同时,增加了保险资金可以投资于不动产的规定。
虽然两部新法都仅仅停留在审议阶段,但是在记者的采访中,大多数中小投资人都对新法的出台表示了强烈的期盼。 “我们希望在资本投资方面能够更加公开透明,让我们这些散户的利益得到保障。 ”股民张先生说道。
|
·谢国忠:把股票分给百姓 |
·苏小和 |经济学家距政府太近很危险 |
·徐昌生 |是谁害了规划局长? |
·文贯中 |农民为什么比城里人穷? |
·王东京 |为保八争来吵去意义不大 |
·童大焕 |免费医疗是个乌托邦 |
·卢德之 |企业家正成长 没有被教坏 |
·郑风田 |全球化是金融危机罪魁祸首? |
·曹建海 |中国经济深陷高房价死局 |
·叶楚华 |中国敞开肚皮吃美国债没错 |
热点标签:杭萧钢构 蓝筹股 年报 内参 黑马 潜力股 个股 牛股 大盘 赚钱 庄家 操盘手 散户 板块 私募 利好 股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