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广东省有关部门获悉,从二00九年起,广东全面启动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工作,即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县域内农村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城镇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
据悉,广东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工作所需资金,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区)以地方筹措为主,省财政从二00九年起安排补助和奖励资金,根据各地人均财力状况、教师人数、上年度“两相当”工作成效等因素,经综合考核,分档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地级以上市本级和经济发达地区县(市、区)落实“两相当”工作所需资金自行解决。
对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经济欠发达地区将采取录用、培训、转岗、辞退等措施解决,所需经费以地方财政筹措为主,省财政按一定因素分档给予适当补助,在二0一0年年底前解决。经济发达地区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所需经费自行解决,在二00九年年底前解决,并逐步理顺代课教师入编问题。
广东将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长效机制,设立市、县两级教育财政专户。省财政从二00九年起单列教育经费的转移支付,转移支付中用于支付教师工资部分按核定的编制数下拨。省财政转移支付的教育经费和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安排的教育经费要进入教育财政专户,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责任编辑:黄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