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海关总署、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等十个国家部委组成的保税港区国家联合验收组代表,十月十三日在洋浦紧锣密鼓地展开一系列验收工作。图为验收组召开验收工作会议,听取洋浦建设和预验收等情况汇报。中新社发王辛莉 摄
海南洋浦保税港区(一期)工程建成竣工。二零零七年九月,国务院批准在洋浦国家经济开发区内设立海南洋浦保税港区,规划面积九点二平方公里,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面积为二点三平方公里,建设九大工程项目,总投资逾六点一亿元。图为建成的保税区一期永久围网.中新社发王辛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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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洋浦十月十三日电(记者王辛莉)中国海关总署副署长、保税港区国家联合验收小组组长吕滨十三日下午在此间向洋浦管理局颁发《海南洋浦保税港区(一期)验收合格证书》,并和海南省省长罗保铭一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洋浦保税港区”揭牌。
此举标志着海南洋浦保税港区(一期)工程通过国家验收,洋浦保税港具备了正式封关运作的条件,将成为中国第四个投入运作的保税港区。
由海关总署、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等十个国家部委组成的保税港区国家联合验收组成员,今天冒雨在洋浦紧锣密鼓地展开一系列验收工作,召开验收工作会议,听取洋浦建设和预验收等情况汇报;现场查验围网、海关监管库、通关监控系统等保税区隔离、卡口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对一期建设工程进行评审等。
联合验收小组一致认为,洋浦保税港区(一期)的基础设施和监管设施符合国务院关于设立保税港区的批复规定,符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的要求,同意洋浦保税港区(一期)通过验收。吕滨和海南省副省长姜斯宪今天下午共同鉴署了《海南洋浦保税港区(一期)验收纪要》。
一九九二年三月,国务院批准洋浦设立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二00七年九月,国务院批准在开发区内设立海南洋浦保税港区,规划面积九点二平方公里,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面积为二点三平方公里,建设九大工程项目,总投资逾六点一亿元。本月九日,洋浦保税港区(一期)工程竣工。
据了解,和大连、天津、上海三个已建成的保税港区不同的是,洋浦保税港区的建设还面临居安搬迁安置难题。截至今年五月,洋浦已搬迁居民五百二十四户二千二百九十八人,拆迁面积九千五百多平方米,用于搬迁安置的资金达二点三五亿元。
据悉,经海关总署批准, 洋浦保税港区下月有望正式开关运行。
(责任编辑: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