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位于中国的东北部,刚过十月,此地已是满城风雨、寒气逼人;而这样的天气要持续到来年五月。在这个与俄罗斯隔黑龙江相望的城市,同样传得满城风雨的,便是当地明星人物冯永明刑事拘留一事。
⊙本报记者 彭友 张海英 伊春报道
明星人物瞬间陨落
光明青年公寓与S*ST光明总部隔街相望,是一幢5层楼的淡黄色建筑。
9月26日下午16时,伊春市政府在光明青年公寓召开会议,宣布了有关光明集团实际控制人冯永明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情况:S*ST光明实际控制人冯永明因涉嫌犯罪,经国内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检举揭发,及公安机关的长期侦查,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前提下,已对冯永明刑事拘留。
而在最新的通报会上,伊春市宣布:经侦查查明,冯永明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冯永明、冯丽嘉涉嫌职务侵占罪。冯丽嘉为冯永明女儿。
此前,伊春市委、市政府牵头成立了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稳定工作领导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组、股改组、生产经营指导组和企业清产核资组。
10月11日,周六,记者来到青年公寓5楼会议室,这里已经人去楼空,两扇门上分别张贴的综合组、股改组,生产经营指导组、企业清产核资组的字幅,尚未撕去,依然在北国的寒风中振振作响,昭示着这里曾发生了不同寻常的一切。
S*ST光明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冯永明事发后,公司一切便陷入了忙乱之中,包括“十一”在内,都没有任何休息。光明集团在外地的分公司,也均有伊春警方赶去调查。
“所幸的是,这次事件中,出事的只有冯永明一个人,公司其他高管都没有查出问题,只是被检查方叫去配合调查,并没有受到其他影响。也是因为这样,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没有受到大的影响,以前是怎样,现在还是怎样。”上述人士称。
虽说如此,冯永明一事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却依然远未消弭。记者获悉,S*ST光明的一些客户,此时也特地赶到交通不便的伊春来了解此事的影响,如果不能打消他们的忧虑,订单则很可能就此流失。为此,公司方面需要尽力解释清楚:虽然实际控制人出事,但由于政府和公司管理层的有效配合,公司并没有出现多大的动荡,一切依然照旧。
一位熟悉伊春当地情况的人士对记者分析,S*ST光明是伊春为数不多的大企业,也是当地的支柱产业,许多人也是通过光明家具才了解伊春这个城市。如果S*ST光明一蹶不振,对伊春市造成的影响将难以估量。“这也是冯永明被刑拘,市委市政府为何如此下大力气稳定企业的原因。”
11日下午,伊春市紧急通知媒体称,将于次日下午3点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冯永明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伊春当地没有机场,最为便捷的交通方式是从哈尔滨乘坐快客,耗时5个小时。新闻发布会的紧急召开,意味着给冯永明一案定性,也意味着伊春急于就外界沸沸扬扬的猜测给出“权威表态”,稳住已有风雨飘摇之势的S*ST光明。
“侵吞国有企业财产”
12日下午3点,新闻发布会在伊春广播电视大楼召开,主席台上就座的三人分别为伊春市政府秘书长、市首席新闻发言人白波,伊春市公安局副局长赵龙新,伊春市外宣办主任金毅。
整个新闻发布会只持续了十分钟左右,除了由白波宣读发言稿外,没有透露任何其他信息。宣读完毕之后,主持人金毅随即宣布发布会结束,没有给记者任何提问机会。
“令人遗憾的是,冯永明在巨大利益面前,私欲膨胀,开始策划实施侵吞国有企业财产。”白波在发布会上如是说。
白波称,在未经国资及体改等部门许可,也没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况下,冯永明串通工商部门个别人,非法将光明集团公司所有制性质由国有变更为集体,然后通过采取挂名股东的方式,在外省将各企业股权经多次转让,非法将有效资产的控股权变到个人控股公司名下。在将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为空壳,留下几亿债务和巨额亏损后,又多次行文要求将企业交给市政府。
“光明集团的问题,在社会上反响巨大,方方面面都在担心,举报信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反映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司法机关,引起了有关机关的高度关注。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的线索,对光明集团的问题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
据悉,冯永明、冯丽嘉已于2008年9月26日被伊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现案件正在侦查审理中。
知情人士称,冯丽嘉为冯永明的独生女儿,多年前即在海外留学。“如果你想对公司做手脚的话,是不是应该找最亲近的人做帮手呢?不过,把自己的子女牵扯进来,的确殊为可惜。”
记者还从相关方面处获悉,由于冯永明“串通工商部门个别人”变更企业性质,伊春工商局亦有人员被刑拘。
伊春政府表示,冯永明被刑拘之后,将尽快拨乱反正,依法收回国有股权,还历史本来面目,重塑光明集团管理框架,对企业进行有效重组、整合,纠正大量虚假注册的公司和顶名注册问题。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S*ST光明的股改、重组等工作之所以无法推进,最大问题在于光明集团的产权性质存在争议。现在,这一问题得以解决,其他事情也就可以有条不紊展开。
伊春市政府则称,“冯永明被依法刑拘后,阻碍光明集团发展的主要障碍已被消除。”
光明家具前世今生
来自伊春官方的说法称,1985年,作为伊春市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的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成立,中方为二轻局所属的伊春市木制品工业公司,中方投入的资本为木制品工业公司下设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伊春市木器家具厂的固定资产和财政借款。“所以,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资产完全属于国有资产。”
1991年,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与金龙家具公司实施成建制合并,首次实现资产重组。1992年经市政府同意,组建了伊春光明家具集团公司。1993年,集团公司以家具为主业,募集企业法人股和自然人股,组建了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光明家具),并于1996年4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黑龙江省体改委在《关于同意伊春光明企业集团公司改组为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中明确,“原集团公司评估后净资产5530万元全部投入作为国家股”。
伊春政府称,在光明集团发展过程中,得到了省市政府的大力扶持,在光明公司组建初期,因其国有性质,市政府以平价木材供应光明。“在光明家具及光明集团发展中遇到困难的关键时刻,也是市政府各部门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措施帮助解决的。”
据悉,多年来,伊春市政府累计为光明筹集资金18360万元,其中借款为12709万元;返回土地出让金1599万元;争取技改贴息、信息化、出口商品贴息、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等专项资金4052万元。
对于冯永明在光明集团发展过程中所作贡献的评价,伊春政府表示:作为企业负责人,冯永明曾作出了突出贡献,他本人也曾被任命过光明集团总裁兼党委书记、伊春市政协副主席、中国家具协会副会长等职,荣获过省优秀企业家、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一位权威人士则表示,对于光明集团的发展,应作三点评价:其一,没有冯永明,就没有光明,更没有光明的如今的困境;其二,光明的发展,离不开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其三,光明的发展,离不开广大职工的付出。
连年亏损举步维艰
伊春是座林业城市,是国家的重要木材生产基地,被誉为“中国林都”。正是依托此地,才造就了光明家具的辉煌。1997年光明家具在深圳上市,为同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然而,近几年来,光明家具的发展却举步维艰,连年亏损,终而“披星戴帽”,陷入险些暂停上市的困境。
截至2008年6月30日,S*ST光明实现营业收入2639.82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7.97%;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562.92 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66.59 %,净利润5112.2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6.13%。
S*ST光明在2008年半年报中分析,尽管中国家具行业市场潜力巨大,但公司在2008 年的发展过程中遇到了许多问题和困难。首先,人民币不断升值,出口退税率下调,对家具出口造成很大影响。其次,随着木材、钢材、人造板、涂料等主要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以及人工成本的增加,家具成本不断攀升,利润不断降低。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S*ST光明的生产经营困难,也是由多重累积因素造成的。最重要的因素,莫过于市场竞争激烈。”一位家具行业资深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家具行业的利润“已经薄得不能再薄”。
据介绍,目前,除了一些规模化的家具生产企业之外,“小作坊”式的生产企业也是遍地林立。不少“个体户”,到市场上接一些订单,然后雇佣几个木匠就能开工,这类手工制作家具,虽说质量一般,但成本非常之低。而且“船小好掉头”,欧洲推出的最新款家具,不出一个月,就能在中国找到仿制品。而在消费者方面,现代人的观念也不同于老一代,他们追求新潮和变换,比较青睐廉价而时尚的家具,这也给不少老牌家具企业带来很大冲击。
白波则指出,近年来,光明集团管理混乱、官司缠身、持续出现巨额经营亏损,大量职工主动辞职,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目前流动资金枯竭,生产难以为继,拖欠职工大量工资和集资款,品牌价值大幅缩水,S*ST光明面临即将退市的风险,企业已陷入高度危险状态。
但伊春政府同时表示,面对光明集团目前的危困局面,政府会提供必要的扶持,保持生产的连续性,圆满解决好拖欠职工工资和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帮助企业重新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保牌”生死战
S*ST光明2007年年报披露,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到1798万元,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则为-7621万元,如果没有债务重组为之带来非经常性损益,S*ST光明将已经暂停上市。
2007年,S*ST光明营业外收入比上年上升14855.76%。这是由于,S*ST光明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于2007 年底达成债务和解协议,向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支付人民币1500万元和协议价10452 万元的资产(账面净值8640万元)抵偿欠长城资产管理公司20652 万元的债务,从而获得债务重组利得8700 万元,同时分别获得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处置收益1514万元、298万元。
同时,2007 年底,S*ST光明与中国工商银行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偿还贷款本金1000 万元,获得债务重组利得1163 万元。此外,S*ST光明还通过处置土地获得收益52万元。
S*ST光明虽然通过上述措施得以避免暂停上市,但随着情况的变化,公司又将重新面临这一危机。
有券商人士向记者指出,根据S*ST光明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债务和解协议》,双方达成债务和解的一个前提是,伊春市青峰农场能获得光明集团所持有的S*ST光明的股份,并且由长城资产就青峰农场持股中的1650万股,向黑龙江省人民法院申请冻结。
协议还提出,至2008 年6 月30 日止,1650 万S*ST光明股份仍未过户至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名下,除不可抗力外,后者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对S*ST光明的人民币20652.32万元债权全部恢复。
2006年7月18日,S*ST光明披露,由于与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贷款纠纷,光明集团所持S*ST光明7611万股股份被拍卖,买受人为伊春市青峰农场。这笔股份占S*ST光明总股本的40.99%,比例已超出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本次收购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收购豁免要约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然而,直到现在,青峰农场的本次受让依然未获得要约收购豁免。记者了解到,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也是由于光明集团产权属性未能界定之故。
上述券商人士分析认为,目前S*ST光明的控股权正处于一个悬而未决的状态:一方面,光明集团还是该公司的登记股东,但经过司法拍卖,原则上已经丧失了对这部分股份的所有权及处置权;另一方面,青峰农场虽然通过拍卖取得了控股权,但却一直未能过户,导致其无法对S*ST光明股权进行处置,更无从提供其中的1650万股给长城资产作为质押。
“上述因素,导致《债务和解协议》不能完全履行,长城资产便可以依照协议提出恢复债权的要求。如果债权恢复,8700万元的债务重组利得就不复存在,将直接导致S*ST光明2007年年报追溯调整为亏损,这也就意味着S*ST光明连续3年亏损。”
他说,“股改和重组都是异常复杂的问题,而现在留给S*ST光明的,只有短短几个月时间。从这个角度,就不难理解S*ST光明重组为何如此迫在眉睫。如果S*ST光明被摘牌退市,取消了上市公司的资格,那么所有其他的努力就变得毫无意义。”
伊春市政府发言人白波也表示,如果S*ST光明退市,不仅宝贵的壳资源将丧失,无法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重组,S*ST光明及光明集团众多企业将失去一次重大机遇,面临破产境地,而且会使广大投资者和债权人蒙受严重损失,使3000多名职工陷入下岗的境地。
因此,在这位券商人士看来,S*ST光明要完成后续的重组和股改,必须首先“保牌”。而“保牌”的前提,则是对2007年债务重组利得的确认,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一位多次操刀资产重组的人士则表示,面对这种情况,光明方面可与长城资产达成协议,暂时不恢复债权,免遭退市厄运。这样一来,即使S*ST光明接下来的经营情况依然欠佳,可也能赢得两年时间。
上述动作,仅限于对S*ST光明进行“保牌”,接下来更为重要的,便是引进战略投资者,对公司进行重组。
一位具有保荐人资格的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引进战略投资者之前,首先得明确S*ST光明控股权的归属问题,这就需要有关方面对青峰农场取得前述7611万股股份进行确认。
他指出,“青峰农场真正实现控股之后,就要对S*ST光明的资产进行处置,债务进行剥离,使之成为净壳,这样才具有吸引力,也是能否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关键性问题。”
事实上,将S*ST光明剥离成净壳只是一个方面的工作。另一方面,筛选战略投资者也是异常费力之事。
上述人士分析,“对于意向重组方,公司需要对其业务情况、资产状况、过往的经营业绩、企业及重要高管有无违规行为进行考察,无疑耗时良久。对于拟注入资产,也要进行审计、评估,时间方面也不好说。”
此前市场有传言称,目前已有8家战略投资者提交了股改和重组方案,多数为黑龙江省内投资方。但从S*ST光明昨日发布的澄清公告来看,目前无战略投资者提交股改和重组方案,S*ST光明股改和重组事宜尚无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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