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基金指导意见”通过_明确投资“禁区”
创投机构和中小型创业企业期盼已久的《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本月18日获国务院批准,22日该《指导意见》在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指导意见》明确了引导基金的资金来源: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财政性专项资金;引导基金的投资收益与担保收益;闲置资金存放银行或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益;个人、企业或社会机构无偿捐赠的资金等。
另外,《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引导基金的投资“禁区”:不得用于从事贷款或股票、期货、房地产、基金、企业债券、金融衍生品等投资以及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或购买国债。
“这个《指导意见》的出台,首先是鼓励各级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司长徐林日前在深圳举办的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新动力高层论坛上,如是总结《指导意见》的核心取向,“我们不要求所有的政府都设,但是我们鼓励他们设。”
徐林强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应该立足于引导创投机构投资创业型企业,而不是对某个创业型企业进行直投。同时,这类基金作为一个以不替代市场或者弥补市场失灵为目的的政策工具,所扶持和支持的对象应该是以关注初创期企业为主的创投机构。
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是中国最早探索政府引导基金的本土创投企业之一,董事长靳海涛介绍说:“我们的引导基金已实现了进退之间的循环,引导基金投的项目已有一个成功上市,另外还有五六个正处于证监会的上市审查过程中。”深圳市政府即将成立的30亿元规模的政府引导基金,创新投亦将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该基金将在3年内全部到位,第一期预计为10亿元。
各级政府引导基金的蓬勃发展也推动了当地创业投资行业的发展。苏州市引导基金设立之初,全市只有一家创投。而截至今年5月,该市投资公司已发展到50多家,其中到发改委备案的有23家,占到江苏省的近50%。
目前,政府引导基金的资金来源几乎全部来自于财政资金,渠道比较单一。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然方接受采访时坦言:“一些创投机构的合伙人在向我们募资时有一些担心,这届政府增资了10亿元,下一届政府还能够增资吗?政府能够持续扶持这些基金的发展吗?”
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中心副总经理于凤坤也提出,现在中关村设立的基金中,外资的多一些,纯人民币的少一些,因为融资环境还不是很成熟,管理机构在融人民币的基金时非常困难。
靳海涛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目前建立的引导基金还只是区域性,不分行业的,下一步则应该探讨建立行业性的引导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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