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各家商业银行为房贷新政的细则苦恼时,银监会发出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管理的紧急通知。10月24日,银监会紧急会晤大型商业银行高层,而此番紧急通知应该是在会后发出。银监会专此下发的紧急通知内容非常简短,只有3条要求:
首先,各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除首次利用贷款购买自住房外,其余情形均继续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银发[2007]452号)的规定。
其次,各商业银行应对借款人首次利用贷款购买自住房做好尽职调查,根据有效证明加以甄别,并按照风险可控的原则合理确定贷款首付比例。
第三,各商业银行要对个人住房贷款进行严格的全流程管理,强化风险管控责任,严肃查处通过假权证、假按揭、假首付等手段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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