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规定的公布日期已经过去一周,京城各大商业银行对于房贷细则依旧守口如瓶。记者昨日致电未公布细则的多家商业银行,他们表示,都在等待工、中、建三大国有商业银行出台房贷实施细则。市场人士则普遍认为,存量房贷如何处理、二套房政策如何制定等问题成为各家商业银行无法推出细则的障碍。
继农业银行房贷优惠细则上演戏剧性一幕后,本周一,光大银行又对上周出台的新房贷细则予以叫停。光大银行此次出台的实施细则中规定,对于新政出台前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偿还部分,借款人可于12月15日前提交书面利率调整申请,是否享受优惠利率,视不同情况而定。如果存量房贷执行的是基准利率或下浮利率(基准利率为8.5折)的贷款,若借款人未提出调低利率申请或审批未通过的,只要符合相应条件,会将执行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的8.2折(即优惠18%)。所有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调整后利率均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同日,交通银行也出台了房贷细则,但交行的房贷细则尚具模糊空间,仅对新增客户首次利用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做出了央行的最低优惠政策。即新增客户首次利用贷款购买自住房,首付比例为2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0.7倍。对于二套房和其他客户首付比例和利率政策,交行人士表示,继续执行央行359号和452号文件规定,其他问题不便回答。
据记者了解,多数商业银行迟迟不出细则,是在等待工、中、建三大国有商业银行先出台房贷实施细则,或者在等待央行为其之前提出的房贷优惠政策出台更为详细的解释说明。对此,前央行副行长吴晓灵在10月30日举行的第四届中国地产金融年会上表示,商业银行不必出台房贷新政的执行细则,商业银行应该根据每个客户的情况,自主决定对客户的优惠利率。
看来,对于银行新房贷优惠细则的全面出台,市场和投资者仍需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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