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和专利等无形资产也可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昨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东莞举办了“中国专利奖励制度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研讨会,会上启动了第一批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包括北京市海淀区知识产权局、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局在内的六个单位入选试点。
其中,南海区是全国唯一的县区级试点单位,也是广东省唯一一个试点。
据悉,此次试点工作将于2009年1月1日启动,为期两年。试点工作将围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的“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的目标,探索给予知识产权价值体现的创新融资机制,以期能缓解目前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质押物包括商标、专利、版权等企业的无形资产。试点期间,试点单位将承担起九大工作内容,包括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贴息、扶持中介服务等手段,降低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融资的成本;在评估专业机构和银行之间搭建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等。
南海区知识产权局负责人表示,此次成为试点之后,政府部门将重点加强与银行、担保机构、第三方评估服务机构、企业和行业协会的合作,建立知识产权融资中心,建立相应的监管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同时加强对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这位负责人强调,政府在此项工作的职责是扶持和引导,企业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工作以及银行贷款流向都将完全由市场主导完成。
据悉,南海的经济结构以民营中小企业为主,目前全区有近4万家民营企业,但是近年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关键就在于中小企业很难找到符合要求的有形资产办理抵押或质押贷款。(记者黄文钰)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钟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