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铜集团”)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邹韶禄被控受贿罪,昨日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58岁的邹韶禄曾执掌云铜集团10余载。据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从2003年至2007年,其在担任云铜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在合作经营、原料供应、工程承包、土地使用权转让、资金使用、干部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6405187.68元、澳元40万元、美元2万元、港元10万元。
此外,邹韶禄还被指存在接受干股,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等行为。
31日将发布庭审情况 昨天傍晚,早报记者电话采访邹韶禄的辩护律师——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主任马军时获悉,此案未当庭宣判。马军曾是云南省红塔集团原董事长褚时健的辩护律师。早报记者另外了解到,当地可能在本月31日对外统一发布消息。
在此案开庭的前一天,云铜集团原副总经理余卫平、云南铜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汪建伟涉嫌贪污、受贿案庭审已经结束。余卫平、汪建伟都是邹韶禄最为器重的部下和亲信,据云南省纪检监察部门今年9月份披露的消息,三人总计涉嫌贪污、受贿3500余万元。检察机关此次指控上述三人涉嫌贪污、收受贿赂共计5000余万元,多出了1000余万元。
邹韶禄、余卫平此前还分别担任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000878)董事长、副董事长。前天有消息称,包括邹韶禄及其妻、余卫平及其妻在内,共有13人涉案。
辩护“所涉受贿金额” 邹韶禄案的庭审从昨日上午9点开始,下午4点左右结束。据马军律师介绍,其辩护的主要方向是邹韶禄涉嫌受贿的金额。
在检方指控邹韶禄1800余万元人民币的受贿金额中,最大的一笔是来自自更集团的800万现金。马军表示,邹韶禄曾向自更集团董事长郑自更打过欠条,另有两笔合计金额约200万元的“受贿”需重新认定。但法庭是否采信还未可知。
同时,在昨天的庭审过程中,检方也提出,邹韶禄主动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根据相关规定应以自首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邹韶禄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主动退缴了全部赃款赃物及相关违法所得,具备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2008年1月21日,云南铜业公告了邹韶禄已辞去董事、董事长职务的信息。2月4日,邹韶禄就因涉嫌受贿罪被刑拘,同月18日被批捕,9月18日被移交昆明中院审查起诉。
据当地媒体披露,当地检察机关对这起案件相当谨慎,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该案曾被退回补充侦查,从而让这起案件办成“铁案”。昨天,早报记者试图采访昆明中院,始终未获得任何消息。
从公开的信息看,与云南省纪检部门公布的调查结果相比,检察机关指控邹韶禄的受贿金额更高,前者调查出的受贿金额共计人民币1000余万元。
此前云南纪检部门的“通报”披露,邹韶禄生活腐化,长期与两名女性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借到国内外出差之机多次嫖娼;以及违规领取兼职收入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邹韶禄曾被称作“云铜救星” 邹韶禄是云南省建水县人,1969年初中毕业后下乡当知青,两年后成为云锡建安公司工人,此后长期在云南有色金属行业工作。
当地媒体在两年前刊发的专访中称,1996年邹韶禄受命上任时,国际铜价持续走低,而云铜所属矿山企业资源濒临枯竭,资产、产品等严重老化,数万名职工生活朝不保夕。1998年,云南铜业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上市后,连续8年实现盈利、连续8年向股东分红,业绩突出。
2007年,云铜集团完成有色金属产品产量55.5万吨,实现销售收入392亿元,实现利税27.35亿元(其中利润6.28亿元,税金23.78亿元)。目前,该公司铜产量居世界第18位、中国第3位,2007年排在中国企业500强第115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企业50强第5位。
在云铜集团走向辉煌之际,曾经的“工农兵大学生”邹韶禄成为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全国劳模、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级专家,还成为“2006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候选人。
邹韶禄说,他的成功基于自己的几个立身之本:“与人为善、为朋友两肋插刀、士为知己者死。”
2007年10月30日,云铜集团与中铝公司实现战略合作。2008年1月21日,未满退休年龄的邹韶禄开始从云铜谢幕,而此前3天的1月18日,中铝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刘才明,原云锡集团总经理杨超分别接任了云铜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在2004年至2006年期间,刘才明任云南省省长助理、云南省国资委主任,去年3月任中铝副总经理。在刘才明担任云南省国资委主任期间,中铝便有收购云铜的意向。去年,双方在谈判时就发现,两边的管理、操作模式有相当大的不同。“中铝和邹韶禄对企业如何运营发展,都有自己的想法,双方一度曾因某个问题而拍桌大吵。”(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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