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九年一月一日起,北京将统一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三十七万城乡低保边缘人将享受医疗、住房、教育等专项和临时救助待遇。
北京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十部门二十九日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和统筹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出台系列针对特困人员的惠民政策。
相关负责人表示,明年起,北京市目前临时救助标准(城市按最低工资认定、农村按低保标准百分之五十)将规范为“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北京市(当地)当年城乡低保标准的百分之一百七十。
负责人称,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北京市当年城乡低保标准,低于北京市当年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居民(也称为“城乡低保边缘对象”);因遭受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及家庭成员患重病等特殊原因,造成经济支出过大、生活暂时困难的特殊对象、其他困难人员等四类人群均可申请享受医疗、住房、教育等相关救助待遇。
负责人还称,明年北京还将统筹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报销比例提高到百分之六十,原危重病(大病)住院医疗救助的报销额度由最高一万元(人民币,下同)增至三万;同时,取消住院救助报销起付线。该措施将惠及北京市六十万低保及低保边缘人员。
另外,明年起,北京还将实施农村低保分类救助,适度提高重残人、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待遇。
(责任编辑:黄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