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谈到,改革开放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积极探索城乡规划管理改革,以城乡规划引导和调控城镇化和城市健康发展。
这位负责人谈到,城乡规划管理改革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城乡规划的定位,逐步确立城乡规划在城乡建设发展中的“龙头”地位。
探索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注重对土地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引导和控制。开展镇规划和村庄规划工作,注重对城镇和村庄建设发展的引导。开展城镇体系规划编制,促进城镇协调发展。逐步确立了城乡规划在城乡建设发展中的先导和主体地位。
二是探索城乡规划编制内容改革。树立粮食、能源、环境安全观,注重从资源环境条件角度谋划城乡发展;树立城乡统筹理念,注重发挥城镇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树立以人为本观念,更加关注民生,维护社会公平。
突出规划强制性内容,相继建立了“红线”(建筑物与道路)、“蓝线”(自然湖泊水域)、“绿线”(城市绿地范围)、“紫线”(文物保护范围)和“黄线”(交通设施用地)制度。
三是探索对城乡规划实施监督管理的改革。开展了城市规划督察员制度试点,探索加强对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注重事前事中监督,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黄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