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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重返交易所债市探路 监管层摸底进行时

  张喆 王春霞

  对于银行重返交易所债市,央行、证监会的摸底调查几乎同时展开。

  消息人士透露,上周央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调研银行,商谈重返交易所债市相关问题。

  一位央行人士表示不方便透露调研内容,但称央行作为管理债市的主体,需要对债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作研究,包括与市场成员进行探讨。

  证监会的调查已进入操作技术层面的培训。有关人士透露,操作具体启动时间应该很快。“交易所债市为吸引银行,可能会以极低的交易佣金争取客户。”

  上月19日,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阔别交易所市场长达12年后,上市银行终于获准重返交易所债市。

  因大量银行资金违规进入股市,1997年6月在央行统一部署下,银行全部退出交易所债市,银行间市场得以建立。目前约90%的债券交易都在银行间市场展开。

  2004年初颁布的“国九条”(《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逐步建立集中监管、统一互联的债券市场”。

  此次上市银行获准进入交易所债市,可实现两大市场投资主体进一步自由流动,银行最终选择哪个市场关乎交易成本。

  知情人士介绍,银行间债市交易结算方式包括券款对付等,有利于市场成员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交易所债市打算采用多边净额交收方式结算,根据交易单元按交易额收取佣金,但其他手续费用极低。

  《通知》发布时,证监会人士称,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要制定接纳上市商业银行回归在业务上和技术支持方面的具体方案。而在银行间债市,银行则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和结算。这意味着,将来银行跨市场进行债券交易,需另一套后台支持系统。

  对于债市“统一互联”是否要以同地集中托管为前提实现交易主体在不同场所交易的问题,业内人士分歧犹存。

  不认同者认为,银行间债市为“批发业务”、“大宗交易”,而交易所市场为“零售业务”、“小额交易”,参与者、市场性质和特点不同,不应搞“重复建设”。还有观点认为,将银行“拉”回交易所市场,是为公司债扩容铺路。

  “银行对此认识还有问题。”一位银监会人士说,“债券市场应该打通,然后做起来。”

  “压力就是动力。必须要能满足市场主体的需求,它们才能积极地在这个市场进行交易流通,如果不能提供良好的服务,(市场主体)就不一定在这里了。”上述央行人士指出,保险等非银行机构进入两大市场已无任何限制,而大多数机构选择银行间市场交易,说明其能满足投资主体的需要。

  一位券商固定收益部人士则颇为乐观:“如果让银行跨市场交易,(交易市场之间)就会有竞争,总归是好事。”

  

(责任编辑: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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