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达能在美国起诉娃哈哈的讼案遭到驳回,但由此案牵扯出的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美国欠税案”并未了结。昨天,早报记者从美国联邦税务法院网站获悉,宗庆后针对美国税务部门要求其缴纳约2000万美元税款和罚金的诉讼申请,将于6月22日开庭审理。
“欠税案”始末 美国联邦税务法院官方网站的“待审案件查询系统”显示,美国联邦税务法院在1月22日确定了具体开庭日期,审理地点将在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市。该案件编号017245—08,申请人为宗庆后及其夫人施幼珍,代理律所是1家名为GARYH.KUWADA的律师事务所。
去年4月中旬,美国联邦专门负责税务的部门——美国国内收入总署(IRS)向宗庆后夫妇签发欠税通知,要求补交1600多万美元税款。欠税通知中还有对其欠税的罚金规定,总额为324万美元。
IRS调查宗庆后税案,源于2007年6月达能对宗庆后妻子施幼珍、女儿宗馥莉及数家非合资企业提起的诉讼。当时,达能在起诉书中称,宗馥莉2003年1月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恒枫贸易公司,并在2003年10月和施幼珍注册成立了杭州宏胜饮料有限公司。达能认为恒枫、宏胜等公司存在对合资公司的侵权行为,要求赔偿1亿美元,并要求从案发之日到判决作出前每月赔偿2500万美元。
由于该案曝出宗庆后及家族多人已获得美国绿卡或加入美籍,IRS专业审计调查员随即介入调查宗庆后家人的税务问题。在发给宗庆后的欠税通知上,IRS注明了宗的2种选择,一是按照欠税通知的要求诚实缴税;二是如果不服,可向美国联邦税务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宗庆后拒绝缴纳 上月,达能在美国的诉讼被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高等法院驳回。
尽管如此,宗庆后的“美国欠税案”仍将继续“客场作战”。
美国联邦税务法院官方网站的信息显示,在IRS下发欠税通知书后,宗庆后夫妇在去年7月初向法院提出了对此案的申诉,并于当月14日被受理。
由IRS确定的宗庆后夫妇欠税额是属于到2001年12月31日截止的2001年度个人所得税,共计1623.4万美元。对此,宗氏夫妇持有异议。
申请书认为,IRS错误地断言其它收入的总额为近81万美元、资本增益收入的总额为3663.67万美元、股息收入总额为409万美元,同时错误地否决了总额为近3.2万美元的减税项目、总额为8700美元的免税项目以及总额为593美元的教育金免除。申请书还认为,IRS错误地认可了总额为7600美元的标准减税额,错误地认定相关罚金的总额为324.68万美元。
宗庆后不认同上述收入界定的依据大体相同:“假如该收入金额是准确的,但因为该项收入在美国也不属于纳税收入,被请求人仍然是错误的;假如该有争议的收入在美国应作为纳税收入,但因为请求人已经为该项收入缴纳税款,因此有权享受外国税收抵免,被申请人仍然是错误的。”(吴兴旭)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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