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价有效药 医生话语权 中医振兴路新医改方案一个都不能少
在昨天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的首天分组讨论中,经过好几年酝酿、多个部委讨论、最终在今年1月份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新医改方案,成为医卫界委员讨论的焦点话题。虽说都是医疗卫生界的代表人士,但不少委员在说起新医改方案时,却直言还是有一些“看不懂、看不透”的地方。委员们在讨论中充分发挥界别优势,积极为新医改方案提出建议,认为新医改方案的制定实施不能有三“少”。
不能少了“廉价有效药”
新医改方案的思路是将加大药品价格管控,包括扩大药品定价范围等。但对所谓的“药品限价销售”,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副所长孙建方有一个担忧,就是限价销售会不会导致新的一批廉价有效药在市场上消失。
他举例说,现在市场上有很多价格还没有放开的药,非常便宜却很有效,但已经没有了,比如皮肤科有一种治疗皮肤血管炎非常有效的药,才几分钱,但去年下半年以来就买不到了,因为厂家不愿意生产,越生产越亏本。“药品限价销售对患者是有好处的,可以让患者拿到便宜的药,这对缓解看病贵有帮助。但限价销售也必须要有一个规范的操作办法。”
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医科大学副校长戴秀英同样认为,廉价药品的短缺应该成为需要高度重视和尽快解决的民生问题。她指出,国内有份调查,调查对象是40多家三甲医院,这些大医院长期短缺的药品高达342种,这些药的共性就是价格太便宜,70%以上是30元以下。
“廉价药在终端消费环节受到限制,最终医疗费用的负担还是转嫁给老百姓。所以,要让老百姓看病更便宜,就要监督和保障医院、医生要用廉价药品,就要必须改变生产厂家不愿意生产、流通企业不愿意销售、医院以药养医的体制,解决廉价药短缺的难题。”戴秀英建议,将廉价药管理作为国家药品管理的重要内容,开展不可缺药调查登记信息反馈,组织审核,合理评价不可缺药品。特别是推进我国一些药品的定价机制改革,对一些用量大价格低的临床常用药进行价格保护和政策扶持,允许廉价药适当提价。
不能少了医生“话语权”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副所长孙建方说,医改牵涉到许多医生的利益,但在新医改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医生“失语”了,甚至成了“旁观者”,只是在一旁看别人给我们定规矩。
“新医改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护医生的利益。”孙建方说,医生虽然在全国只是一个200多万人的群体,但医生是医改的参与者、推进者、实施者,如果这些人的利益没得到有效的保护,医改顺利推行也有困难。所以,医改不应该让医生站在局外,要调动医生的积极性,使医生成为医改的核心和主体。而保护医生利益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改变医疗消费结构,适当提高医生的技术服务费用,压缩其它不合理费用,让患者承担的总费用不变或降低,但真正体现医生技术成分和作用的费用比例要提高。二是医生的单位人身份可不可以适当地转变成社会人。
不能少了“中医振兴路”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台港澳中医药交流合作中心主任王承德认为,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去年在参与新农合问题的一次调研考察中,王承德发现,在农村的乡镇卫生院,处室里没一个中医药人员,病人全在输液、打吊瓶。
“其实,农村看病很多时候用中医药的‘一根针、一把草’就可以解决问题。但是,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我们目前农村的中医药现状令人担忧,基础薄弱,亟需加强。”
王承德说,几十年的政策使我们的中医药队伍、阵地和服务能力在萎缩和下降,“中西并用”一直是西强中弱、西医的腿粗而中医的腿细,但中医在预防、保健、治疗各个领域证明都是有效的,而且具有简、便、廉的特点,特别适用于农村地区。“因此,新医改方案不能少了中医药的振兴,这才是有中国特色的医改。”
“振兴中医不比计划生育容易。”另一位委员、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副主任赵炳礼接过王承德的话头,“虽然是一个复杂的工程,但是,新医改一定要把振兴中医药作为重要内容。”他强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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