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前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我国将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
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
医保能否跨地区报销?这是许多人的期待。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剧,如退休后投奔子女、派驻到其他城市工作、进城务工等,由于现行的医保卡使用限制条件太多:指定医院、指定药物、指定时间,更不能跨地区使用,如同20世纪60、70年代“地方粮票”,越来越多的人在就医中遇到难题——报销手续繁琐,在不同城市来回奔波。
市场经济越发展,跨区域就业就越多,异地就医的需求就越多。医保不能异地转续,不仅违背了医疗保障的社会福利初衷,还使病人失去了选择医院和医生的权利。不仅严重制约了市场经济下人才的合理流动,所谓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就是一句空话,而且使得以户籍为限、画地为牢的局面难以破解,成为我国城镇化、市场化过程中的巨型拦路虎。
医保跨地区报销为何难?有人说,全国通行在技术上行不通。其实技术根本不是问题,难就难在利益分割。很多参保人都希望可以随着居住地的变迁实现“人到哪里、缴费到哪里、享受到哪里”,但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有差异,而各个统筹地区实行医疗保险基金在不同的统筹区内部自求平衡的财政体制,以及跨区转移保险关系时仅仅转移个人账户基金而不转移统筹基金的政策规定。转入医疗保险关系的地区为确保本区基金的平衡,对不同地区的年限不予承认,由此来限制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人数,“医保卡”往往成为一种“地方粮票”。
因此,医保全国通行问题的焦点是要理清“利益的分割”。也就是说,如何出台医疗保障转移、衔接、异地看病的切实可行方案,建立跨地区、跨省份的基本医疗转移结算办法,形成全国统一的医疗信息网,在一种新的制度安排下消解地方政府、医疗机构、患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从而同时提高他们对设计安排的支持,将是关键中的关键。
让我们欣喜的是,新医改《意见》已经明确,我国将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指明了破解这一难题的方向。期待国家政策的东风能够带来医保全国通行的春天。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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