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保监会日前下发《关于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开展风险自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从偿付能力、财务状况、公司治理、重大投资、集团管控等九个方面逐项排查风险,制定应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后上报保监会。
目前,保险业共有8家集团公司,分别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08年底,这8家集团公司合并总资产总计为25957.46亿元,占保险公司总资产的77.67%。
对此次自查的原因,保监会解释,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与普通保险公司相比,集团公司经营范围较广、管理链条较长、股权关系较为复杂,容易产生不当关联交易、资本重复计算、风险交叉传递等问题。
此前保监会已分别对产、寿险公司的风险进行过排查和研究,对集团公司境外投资等专项风险也建立了报告制度。近日,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更是先后到泰康人寿、华泰产险、合众人寿、安邦产险等保险公司进行调研。
据悉,保监会将在上述检查基础上出台相应监管制度。
(责任编辑:钟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