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收费数字缩水执法者实名举报
物价局执法协商打折
浙江杭州市萧山区物价局一工作人员近日向媒体实名举报,称近几年来萧山区物价局在检查当地医院收费情况时,发现医院乱收费现象严重,但最终执法时却没有依法处理,而是与医院“协商定价”,打折处罚。
>>乱收费 实际罚金打折严重
举报人徐宁初曾担任过萧山区物价局城乡所所长,现为检查分局工作人员。从1989年到物价局参加工作至今,徐宁初多次参加医疗收费大检查。徐宁初说,他留下了检查的原始材料,材料反映出的医院违规乱收费数额与物价局实际处罚数据有着“天差地别”。
徐宁初拿出2005年度萧山区物价局对区第三人民医院的明细表。该表显示,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该院各种规格的X光片项,多收患者费用49万余元。在CT片项,表上注明,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0日,多收患者费用20万余元。但物价局最后认定三院所有乱收费项目加起来只有22.72万元。
在萧山区物价局2006年对第四人民医院的检查明细表上,CT复制片和CR片一栏里,登记多收金额为53.55万元。但在萧山区2006年部分医院、卫生院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汇总表上,四院所有项目违规收费金额为10万余元。
>>难说清 物价局称案卷失踪
萧山区物价局局长王和瑞接受采访时称,徐宁初举报的事他是第一次知道。他当场让物价局检查分局局长叶帆调出案卷,但叶帆称2006年度的案卷“失踪”,只有2005年的。其中关于萧山区第三人民医院的检查明细表,记者看到了与徐宁初提供表格完全不同的检查数据。在这份表中,合计处罚金额仅为7.4万元。叶帆对此问题也无法解释清楚。
另据萧山区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徐忠明解释,当时医院CR检查价格是75元,物价局规定的是58元,但看到杭州市医院的CR检查费超过90元都不查处,他们就和物价局商量萧山能不能少罚点,所以物价局就没有按照这个价格处罚。
>>缺监督 打折是对患者不公
萧山区物价局出具了书面材料,称“举报人的数据是草稿,没有与医院核对,开始的数据是进货量,需要扣除库存和损耗。计入登记表的数量,最后由医院提供,且征得全体检查人员认可并签名(注:徐宁初也有签名)”。
对此,徐宁初说:“我是当时执法人员之一,参与了物价局和医院的‘谈判’,经过讨价还价之后,基本上是‘打折处理’的。”“为什么医院无法提供进货清单和检查清单?为什么物价局不保留原始执法清单?简单地说,就是物价局本应作为医院乱收费的监管者,却最终成了医院乱收费的帮手,严肃的法律标准成了‘游标卡尺’,处罚的钱不会到个人手里,还不如少罚点,和医院搞好关系,对自己也有好处。只要纪委和检察院愿意查,我愿把更多材料告诉他们。”
虽然谁也不承认“为个人牟利”,但接受采访的干部私下承认,当时确有“人情因素”,考虑到公立医院负担比较重,需要财政补贴,如果如实处罚,医院受不了。再说,罚金也是上交财政,少罚一点,财政就可少补助一点,虽然不合法,但结果是合理的。
叶帆说,萧山区物价局近年来处罚款项比其他地区高,常受到有关部门表扬。对于这样的解释,患者不认可。萧山一李姓市民说:“医院乱收费是对病人的剥削,物价局本应把乱收费的钱让医院归还患者,无法退还的上交国库,但是他们却卖‘人情’给违法单位,太不公平。”杭州一位律师说:“‘执法打折’是一种典型的体制腐败。”
现行的物价执法体制确实存在漏洞,由于没有第三方的介入,一旦物价局“手软”,乱收费现象就容易失控。有专家建议,可由患者代表或者人大机构介入执法,对检查者和被检查者进行监督,防止“执法打折”,杜绝“内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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