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1日电 题:四类事故频发考验我国生产安全
新华社记者徐博、晁啸
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在21日举行的2009年第一季度全国安全生产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一季度,我国共发生各类事故97991起,死亡18501人,同比分别下降14.9%和7.6%。
一季度全国重点行业领域、全国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都呈现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态势,32个统计单位有20个单位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春节期间、“两会”期间以及清明节期间,全国都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
从总量上看,一季度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暴露出四类问题同样值得引起关注。
央企事故考验安全生产 据介绍,一季度中央企业发生较大以上事故6起,死亡42人。中央企业管理比较健全,安全装备水平、技术水平比较先进,中央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因此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黄毅认为,中央企业在坚持安全生产责任制上还要继续完善,因为中央企业除了总部之外,下面还有几级公司,责任制没有落实,必要的管理没有跟上,就必然导致事故的发生。
同时,中央企业下级企业所在地区也存在着安全监管不落实的问题:有的地方政府对中央企业安全监管不够理直气壮,对存在的一些问题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这也反映在安全监管上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此外,有些中央企业对于一些工程采取承包的方式,甚至几次分包,而在这个过程中必要的安全管理没有跟上。有的承包方虽然是中央企业下属的一个单位,但实际上却是一些素质不高的施工队伍。
这位发言人表示,安监总局目前正在跟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沟通,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高层建筑火灾暴露隐患 一个时期以来,我国一些高层建筑甚至一些正在施工还没有投入使用的建筑发生火灾,虽然没有造成太多的人员伤亡,但却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在国内外也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
黄毅认为,近来发生的高层建筑火灾是今年一季度安全生产上所暴露出的一个严重的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他指出,目前中国有些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还不完善,有些消防设备的科技含量也需要提高,否则难以在预防乃至抢救高层建筑的火灾过程当中充分发挥作用。
此外,一些高层建筑所使用的保温材料没有防火功能,一旦点燃迅速蔓延很难施救。有关人员在防火方面的意识和能力上有待进一步改进。不论是新的建筑还是老的建筑装修,都必须要有安全防范的措施和预案,并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渔业生产安全值得警惕 今年以来,我国发生了多起渔船碰撞触礁以及沉没的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渔船作业安全管理当中的一些问题,值得警惕。
黄毅认为,极端天气的增多给海上作业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对此有些部门,包括一些船主、船长缺乏必要的警惕,重视不够。此外,有些渔船本身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特别是救生设备缺失,一旦遇到风险,不能及时地进行自救。
同时,有些渔船违反海上作业的规定,擅自进入主航道,与轮船相撞,造成损失。更为重要的是,一些船主、船长安全生产意识比较淡薄,自我救护的能力也不强。
目前,农业部已经专门规划要用两年的时间对10万名渔船的船主、船长进行安全培训。黄毅表示,安监总局对此非常赞成,并且要积极配合做好这项工作。
非法生产事故仍在增加 今年一季度,由于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而导致的重大事故有所增加。据统计,一季度全国由于非法违法生产而造成的重大事故12起,占事故总量的80%,尤为严重的是这种状况进入4月份之后没有得到遏制。
黄毅介绍,发生在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大岭煤矿的办公楼炸药爆炸事故是一起典型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大岭煤矿是一座非法施工的项目,没有技改设计方案,安全车间没有经过批准,更为严重的是非法、违法购买储存炸药,而且违规将炸药与雷管放在一起。
他表示,非法不除,事故难消,对任何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的行为,安监总局都会严厉制裁,绳之以法。
(责任编辑:单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