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在年内试点政策性租赁房制度,解决既不符合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享受条件、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问题,并力争到2011年在珠三角地区全面推行。
27日召开的广东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透露,对于既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又买不起商品房的群体,如机关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城市房屋拆迁户等,有条件的城市可在2009年内通过新建、购买或利用腾退公房等方式,为其提供政策性租赁房。
政策性租赁房的租金将低于市场水平。广东将选择部分城市进行试点,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力争到2011年在珠三角地区率先全面推行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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