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将改造80万农村贫困户危房
昨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称,2009年将完成陆地边境县、西部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的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贵州省全部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境一线团场约80万农村贫困户的危房改造。
其中,东北、西北和华北等三北地区试点范围内的1.5万农户,将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
意见称,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并通过银行信贷和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其中,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在此基础上,对东北、西北和华北等三北地区试点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补助。
在近日召开的2009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会议上,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曾表示,中央在2008年末支持贵州省级危房改造试点2亿元的基础上,将再拿出40亿元,补助改造近80万户农村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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