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富房地产公司利用虚开的建筑工程发票虚列建筑开发成本,把造价1.3亿的美惠大厦工程虚增建设成本为2.3亿,以此偷税2577万余元。今天上午,天富公司及其总会计师张某、会计郭某因涉嫌偷税罪在东城法院出庭受审。
涉案的美惠大厦位于东二环东四十条桥东南侧的黄金地段,京城多家知名企业入驻于此。公诉机关指控,1995年间,刚刚成立天富公司的王某等人在没有建筑资质的情况下,为独立开发建设美惠大厦项目,决定与中大实业有限公司合作,由天富公司支付给中大公司200万元管理费以取得中大公司的建筑承包资质,并以中大公司名义成立中大公司美惠大厦工程经理部,天富公司派驻了工程经理部的全部工作人员,并实际行使该项目部的管理权,其中天富公司会计郭某担任工程经理部会计。
此后,天富公司与中大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造价为2.3亿余元。而实际上,天富公司拿到工程后,又把工程分包给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由苏中公司承建美惠大厦,工程总结算金额其实只有1.3亿余元。
从1996年至2001年,天富公司在对美惠大厦项目没有任何财务结算、竣工结算的情况下,由王某决定,授意郭某以工程经理部名义要求中大公司开具67份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发票,金额为人民币2.3亿余元,并以这些发票列入建筑开发成本,由天富公司总会计师张某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虚假的纳税申报以及相应的退税申报。检察机关查明,天富公司通过虚增建设成本、增大支出的手段,于1995年1月至2000年12月,偷逃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2577万余元。
法庭上,被告天富公司认可部分偷税事实,而公司总会计师张某自称只负责业务指导,没有具体操作税务申报,因此否认控罪。据了解,美惠大厦建成后,开发商天富公司与业主之间的产权纠纷不断。后经群众举报,天富公司偷税一事被曝出。税务部门于2007年1月至5月对天富公司的偷税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罚款5154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天富公司所持有的物业被冻结,并被拍卖以偿还欠款,目前这一处罚仍未执行完毕。北京市公安局于2007年7月以偷税罪立案侦查,将被告人郭某抓获,张某随后也拘传到案。据记者了解,公司董事长王某目前也在待审之中。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北京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人张某、郭某作为直接责任人员,目无国法,采取虚列支出的手段,不缴、少缴应纳税款,情节严重,其行为侵犯了国家税收征管秩序,应当以偷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邱伟)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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