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情况下赠予房产可免征个税
其他受赠人仍按20%比例征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发布通知,规定了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三种房屋产权无偿赠予情况。除此以外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通知,房屋产权无偿赠予的当事双方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三种情况主要包括: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当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时,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而除了这三种情况外,房屋产权所有人若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他人,受赠人因此取得受赠所得,将缴纳税率为20%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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