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亿元支农专项资金居然被套取、挪用,造成42个支农项目部分实施,4个支农项目未实施。近日,甘肃省政府发出《关于武威市民勤县政府套取挪用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问题的通报》,给予相关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经核查,自1998年4月至2007年12月,民勤县政府将国家及省级财政拨付的1.28亿元支农专项资金,套取、挪用于机关经费和平衡财政预算6071万元、发放工资2050万元、城市道路等项目建设3480万元、修建县政府及水务局办公楼、财务大厅和购车533万元,自行安排涉农项目687万元,造成42个支农项目部分实施,4个支农项目未实施,严重影响了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
2009年5月30日,甘肃省纪委常委会和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分别对相关责任人员做出党纪政纪处分:给予原民勤县扶贫办主任沈首导(现任景电二期延伸工程民勤指挥部副指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降级处分,同时责成其从私营企业民天公司追回12万元上缴财政;给予民勤县原水务局局长焦多才(现任景电二期延伸工程民勤指挥部副指挥)与现任民勤县林业局局长白辉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原民勤县财政局局长张学民(现任民勤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原民勤县财政局局长马述涛(现任民勤县政府副县长)、原民勤县林业局党委书记(主持工作)骆吾益(现任民勤县科技局局长)党内警告处分。民勤县政府要认真总结教训,积极整改,向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深刻检查。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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