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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欧金融监管方案获通过

2009年06月22日10:52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莫莉

  从美洲到欧洲,一场金融监管变革的大幕正在渐次拉开。在美国白宫公布了奥巴马金融业监管改革方案的两天后,泛欧金融监管变革方案也在本月18日至19日的欧盟峰会上得到一致通过。中国社科院欧洲研究所经济研究室副主任陈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会议达成的方案确定了欧盟金融监管的框架和原则,为下一步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根据欧盟制定的路线图,今年秋季将制定出并通过具体的法律实施手段,以便2010年起正式实施。欧盟金融监管正在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前推进。

  危机促成变革

  一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使得欧洲金融业承受重压。尽管受益于政府的大额财政刺激政策以及欧洲各央行的大幅降息,今年一季度部分经济数据出现回暖,这让人们在百年一遇的危机中看到了一丝希望的曙光,但最新数据依然显示,欧洲金融业的前景依旧阴云密布。

  6月15日欧洲央行在最新的《金融稳定评论》中警告说,欧元区金融系统的状况依旧不容乐观。欧洲央行预计,欧元区各银行明年年底前将需要再减计2830亿美元,这使得欧元区与危机相关的总损失达6490亿美元。而英国央行行长金恩也在17日演讲中表示,英国银行体系可能需要增加更多的资本,为金融复苏提供支持。

  “和全球其他地区一样,欧盟仍然面临着二战以后最严峻以及范围最广的经济衰退的考验。”欧盟27国领导人在欧盟峰会结束后的声明中表示,欧盟继续完善和实施应对这场危机的措施是势在必行的。这场金融危机已经明确表明,无论是在欧洲还是放眼全球,都需要改进其金融监管体系。重视当前这场危机中的失误,将有助于将来更好地预防危机的再次发生。此外,这也有助于重建金融体系的信心,尤其是增强金融市场中对存款人和消费者的保护,由此促进欧洲经济复苏。

  有专家评论说,未来欧洲金融业复苏的道路绝不会一帆风顺。在最终走出阴霾之前,欧洲各国化危为“机”,推动和加强本地区的金融监管合作,这将为未来的挑战留出足够的应对空间,此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

  加强跨境监管

  数据显示,欧盟共有8000多家金融机构,但2/3的资产集中在40多家跨国金融机构手中。截至目前,众多的跨国银行仅仅只是由分散各地的国家监管其分支机构,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机制来解决由此带来的一些监管争议。“欧盟的金融监管原来主要是在成员国层面,但针对跨国金融活动的监管是个很大的漏洞。”陈新表示,对欧盟境内金融机构进行更好、更有效的监管是欧盟主张并且迫切需要努力的方向,在这一点上各成员国之间之前已达成共识。

  为避免金融危机重演,欧盟的改革计划旨在打破成员国在金融监管领域各自为政的现有格局,实现欧盟层面上的统一监管,以顺应金融活动日益超越国界的需要,便于今后及早发现风险苗头,更有效地约束跨国金融机构。“本次欧盟峰会的分歧主要集中在监管规则的制定以及由谁来负责监管等问题上,”陈新说。欧盟峰会最终决定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进行监管。在宏观层面上,一个主要由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组成的欧洲系统性风险管理委员会(ESRB)将负责监测整个欧盟金融市场上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及时发出预警并在必要情况下提出建议。由于英国不是欧元区成员,而英国首都伦敦同时又是欧洲金融中心,所以欧盟委员会提出的由欧洲央行主席担任ESRB主席遭到了英国的反对,最后的妥协是由欧洲央行的外围机构———欧洲央行扩大委员会来选举ESRB的主席。欧洲央行扩大委员会由欧洲央行行长、副行长,欧元区16家央行行长以及非欧元区11家央行行长组成。不过,现在投票表决的方式还悬而未决。如果实行简单多数的规则,那欧元区跟非欧元区成员国之间的力量对比显而易见。

  在微观监管层面上,欧盟拟建立一个多层的监管网络,主要由成员国对应监管部门代表组成3家新的欧盟监管机构,分别对银行业、保险业及证券业实施监管协调,确保成员国执行统一的监管规则。如果某金融机构仅在一国开展活动,则由该国的监管机构监管;如果某金融机构在多个成员国开展活动,那就由所涉及的国家监管机构联合监管。欧盟层面的机构拥有最终监管权。为了消除英国的担忧和反对,欧盟峰会明确指出,在任何情况下,3个监管局的决定都不应损害成员国政府的财政权。

  呼吁更多变革

  “欧洲金融监管变革框架已经取得重大进展”,欧盟峰会的声明如此表示,但批评人士认为,欧盟加强金融监管的步子迈得依然不够大,尤其是与美国新近通过的金融改革方案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包括加强金融市场监管,特别是在另类投资基金中对受托人的地位和责任的强化,以及提高衍生品市场的透明性和稳定性等。

  “在监管规则问题上,由于英国的金融服务业在本国GDP中占比较大的比重,因此英国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存在矛盾心理,担心监管过度。”陈新如是表示。《华尔街日报》20日评论表示,主要是因为受到英国的压力,欧盟系统性风险委员会的职责将主要是建议性的,最终对于金融领域救援的决定将依赖于各成员国政府对其的资金资助。法国总统萨科齐在欧盟峰会上对记者表示,预计未来欧盟系统性风险委员会将拥有更大的权力。也有评论说,鉴于欧盟是一个主权国家联合体,想让成员国一下让出过多金融监管权力绝非易事。

  据悉,欧盟委员会将在2009年10月的会议上评估金融市场的进展。如果需要的话,将提出更进一步的监管变革的建议和指示。有分析人士认为,在欧盟委员会就该改革方案出台立法建议、从而启动立法程序时,预计新的争论也将随之到来。初步估计,新的泛欧金融监管体系有望于2010年诞生。

  

(责任编辑:丁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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