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记者前不久在西部一些资源产区采访了解到,由于今年一些企业停产减员,一些返乡农民经常在农村聚赌;而因资源价格下降停产的一些企业老板,也在闲暇之余以赌博消磨时光。
据公安部消息,当前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突出。
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各级公安机关针对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共立案445起,涉及金额38.5亿元。
这两个看似毫无关联的社会现象,透露出的却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信号: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在我国加深,包括非法集资、高利贷、传销和地下赌博等在内一些“地下经济”呈迅猛发展势头,相关案件也呈高发态势。
“地下经济”竞相发展 在当前“地下经济”中,非法集资的涉及面最广,社会影响也最大。据公安部消息,今年以来,以投资房地产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多发,以境外理财服务为名的集资活动屡打不止,借投资墓地获取高额利息及以代理转让墓穴为名的非法集资仍时有发生。针对各类非法集资,各级公安机关今年前3个月破案245起,挽回损失17.84亿元。广州市某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不法分子以年利率25%的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擅自发行“股票”,共有2500多名群众参与“投资”,涉案金额高达3.5亿多元。
与“非法集资”吸收资金相对应的是,一些以谋取暴利为目的的民间高利贷也在兴起。半月谈记者不久前在江苏南通市采访了解到,当地高利贷生意火暴,70%的担保公司竟放弃主业,打着信用担保招牌,靠变相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搞“钱庄”生意,有的串通银行倒卖贷款,通过为企业提供短期高息融资牟取暴利。今年以来,南通市多部门联合受理包括担保公司在内的非法金融业务的犯罪活动,全市公安机关受理非法集资案件17起,立案13起,涉案总值2.2亿元。
与前两者一样,传销也在近期频繁进入公众视界,各地都在想尽办法予以打击。中国南方9个省区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前不久在广州共同签署合作协议,联手打击传销,各成员方将共同立案查处跨省传销活动,联合打击跨省大规模传销组织。据统计,今年1至5月广西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93件,捣毁传销窝点1168个,遣返传销人员8586人。
近期不少地区赌博业兴起也与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密不可分。据陕北某县警方介绍,由于一些外出打工的村民返乡后,无事可干,经常聚众赌博,最近警方在该县南部贫困山区集中打击聚赌事件,一次抓获42人,一次抓获21人,两次赌资达13万元。而在另一个能源产区,警方一次就在野外抓住聚赌者120多人,赌资达500多万元,这些聚赌者大部分都是周边老板。
“地下经济”崛起透露的信号 半月谈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非法集资、民间高利贷和地下赌博等“地下经济”的崛起,透露出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主要集中在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社会就业紧张和老百姓投资渠道有限等各个方面。
我国目前有4000多万家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尽管它们创造了全国GDP总量的近6成、纳税额近5成,吸纳城镇90%的就业,但长期以来中小企业备受融资服务冷落。而国际金融危机又让这些企业雪上加霜。
“中小企业融资难已有10多年,现在比以往更难。”江苏省银监局局长于学军认为,去年以来,金融危机导致外部需求急剧萎缩,给我国的出口产品造成冲击,东部许多中小企业十分困难。从今年一季度贷款结构看,货币主要在国有大项目与银行间流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没有解决。
“三年一小难,五年一大难”是中小企业的规律。由于向银行贷款困难,一些企业只能通过地下钱庄或典当行借高利贷。陕西一名企业负责人表示:“为了救急,借高利贷是常有的事。高利贷月息5%,借100万元一年还息60万元。利息高,风险更高。”
公安部在分析房地产业非法集资活动多发原因时认为,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国内一些房地产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效益下降的不景气局面。在这个背景下,一些人鼓吹房地产项目处于“低谷”,正好介入投资,特别是一些打着政府项目的旗号,什么民政局办公楼的土地开发项目、军队保健中心建设项目、省新闻大厦的承包工程、政府接待中心装修工程、大学的建设投资或大学的搬迁工程等等。欺骗群众,引诱群众上当受骗。
如果说非法集资、高利贷透露的是中小企业资金问题,那么非法传销、赌博等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反映了当前全国紧张的就业状况。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的单菁菁博士分析,通过对5省15个企业的持续监测,自今年3月底,企业就业岗位减幅已经达到5.3%,再加上我国庞大的劳动力人口存量,每年新增约1500万就业人口,同时今年大学毕业生将到达600万高峰,2009年中国城镇就业形势严峻。
在就业压力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的背景下,一些违法犯罪分子打着找工作的旗号,很容易诱骗并组织大学生和其他无业人员从事传销活动牟利。而一些返乡农民工或失业人员,在长期找不到工作的情况下,很容易染上赌博恶习,将赌博牟利当成一项新“职业”。
斩断“地下经济”链 针对这些正在崛起的“地下经济”,有关人士分析认为,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标本兼治,一方面有针对性地加大打击力度,根据不同行业特点进行打击;另一方面还需从根源上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从体制上解决融资难、就业难等问题。
由于非法集资、传销、民间高利贷等“地下经济”违法活动,一般都是单线联系,资金传递没有凭证,取证十分困难。各地司法机关对证据的认识也不统一,如同样是以养蚂蚁为名进行传销犯罪活动,辽宁营口法院认定为集资诈骗罪,江西萍乡法院认定为合同诈骗罪,而山东临沂法院则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一些工商、公安界人士认为,现在的法律体系对非法集资、传销的处理仍显太轻,起不到应有的威慑作用。山东一名杨姓传销组织者,发展下线近万人,获利3000万元,仅被法院判刑3年,缓刑5年。与其犯罪所得相比,太轻的处罚使犯罪成本太低,这也是“地下经济”屡打不绝的重要原因。
公安机关提醒,群众要有自我防范意识,提高甄别能力。要摒弃暴富心理和贪念,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不要被违法者的承诺和花言巧语所引诱和蒙蔽。对社会上的投资项目要多渠道、多方位了解,特别要注意一些所谓的“零风险”、“高回报”的集资方式,不要心存幻想。被骗后要及时向政府部门咨询或举报,不要为了投资回报被犯罪分子所怂恿和愚弄。专家建议,要改变在短时间内暴富的投机心理,同时逐步缩小贫富差距,增加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使传销、非法集资等活动失去生存的土壤。(记者储国强邓华宁 梁娟) (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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