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统计数据要真实让程序阳光起来
冯海宁
为了确保政府统计数据的公信力,6月22日提交审议的统计法修订草案规定,政府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与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不一致的,不得公布。
其实,即便是统计法赋予统计机构特权,也难以避免数据打架。该规定禁止政府部门发布与统计机构不一致的数据,但无法禁止中国社科院等社会机构发布数据。到时候,部门之间数据打架的现象消失了,但统计机构与各种社会机构之间的数据打架还会延续下去。只要数据打架存在,质疑就会不止,统计机构就要不断释疑。
而且,禁止其他部门发布不一致数据,并不能提升统计机构数据的公信力。道理很简单,统计机构数据公信力的高低,不取决于其他部门发布的不同数据,而是取决于统计机构数据本身的公信力,细说就是统计方法是否合理,统计数据是否真实,有没有受外界干扰。很多时候,无论是外媒还是民众质疑统计数据,都是因为数据本身存在疑点。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提高统计机构数据公信力的关键是改革自己,而不是排斥他人。
人们之所以质疑统计机构数据的公信力,既是因为过去出现多起统计数据失真的问题,更是因为现有的统计体制不够独立、统计方法不够合理以及统计监督很不到位。显然,统计法修改的重点应该放在如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如何让政绩考核脱离统计数据上。
毫无疑问,禁止其他部门发布不一致数据,意味着中国的官方数据只有一个出口。让人担心的是,缺少与其他部门数据对比,会不会遮蔽一些问题?从某种角度而言,其他部门公布的数据,对统计机构的数据是有益的补充,甚至是对统计方法的纠正。
笔者以为,统计机构要有不怕竞争的勇气,只有竞争才能促进统计体制改革、完善统计方法,统计数据才能不会误导决策。至于因统计数据不同而出现的质疑,理应通过及时释疑来解决,让整个统计程序阳光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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