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安徽)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的芜湖知名律师张铁锋行贿案作出终审裁定,依法驳回张铁锋的上诉,维持原审法院以行贿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的判决。
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08年间,被告人张铁锋在受委托代理诉讼案件、执行案件过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送给芜湖市原交通局长、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负责人查斌人民币17万元,送给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原庭长陶海光3.5万元等,共计30.4万元。
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一审的铜陵市铜官山区人民法院认定张铁锋行贿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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