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到底该不该开征?作为一项财产税,物业税在中国是否已经具备了开征的条件?物业税的开征将会对楼市带来怎样的影响?在2009年6月25日召开的“搜狐新视角经济学人月度论坛”上,与会专家学者对上述问题做了坦诚而充分的探讨,从不同角度表达了对于物业税开征的设想、疑虑以及建议,以下是搜狐财经从现场发回的报道:
北京大学经济所房地产金融研究中心副理事长张辉表示,物业税如果作为财产持有税的话,肯定要征收,但是这个税要征收,时间段应该是2030年左右,这是中国完成工业化的时间。更加合理的门槛是2050年,2050年是中国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物业税作为财产持有税,财产持有税是大家都极大富裕的情况下征收的。中国现在属于财富积累阶段,人民不是很有钱。只有到2050年大家征收持有税的时候,2050年征收这个门槛的地区达到了征收物业税的基本条件了。
北京大学经济所房地产金融研究中心副理事长张辉 |
他认为,物业税征收以后对国民经济的影响,肯定是传递到消费者和生产者。房地产最后是作为商品供应给消费者。房地产征收的税收无疑增加了成本,土地增加成本又转移给民工,转移给那些最弱势的人,降低他们实际的工资,提高他们的劳动时间,肯定会转移的。另外他认为,作为消费者,增加成本就意味着消费者买了房子额外增加的费用。中国如果在这个阶段额外的增加成本,不平抑房价就会造成经济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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