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不会再出台划转操作细则
131家公司全资国有股权将按期划转;企业现金代缴按IPO发行价计算
证券时报记者 邵小萌
本报讯 国有股权划转社保基金不日将启动,目前相关股东正焦急等待操作细则出台。
简而言之,131家涉及国有股转持公司的全资国有股东,其应该划转的股权会在规定期限划转社保,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东的股权不会直接划转,待其与其他股东商议后再决定。而对于企业最为关心的已减持股份改用现金上缴的计算问题,该人士表示:“现金代缴以上市企业IPO时的发行价格为准。”
据了解,在涉及到的800多家国有股东中,大部分是全资国有股东,其应该划转的股份会按照核定的股数在转持政策出台30个工作日后划转。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上述国资委工作人员说,其实廓清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国有股比例是比较容易的,之所以不直接划转,是基于这些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考虑。
对于近期引起较大关注的小国有股东承担主要划转责任的问题,特别是国有创投投资民营企业出现收益缩水,该人士认为,“应该按规定执行,不会再出细则。”
对于转持后威胁国有股东第一大股东地位的问题,该人士指出,之前的规定已做出说明,即“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需要保持国有控股地位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允许国有股东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上缴中央金库情况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分红或自有资金等方式履行转持义务。”
股权转持政策出台后IPO的企业其股权如何划转?该人士说,按规定全资国有股东持股会在发行前冻结,混合所有制的国有股东也照章执行。对于记者提出的是否已启动IPO企业申请核定国有股股数,该人士则不予回答。
据悉,IPO重启后的第一单桂林三金和第二单万马电缆股东都是民营背景,因此不存在国有股划转问题。
记者对含国有股的招商证券和成渝高速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进行了测算:招商证券发行前股东有40家,其中有中粮地产、中集集团、中海海盛等多家上市公司,招商证券计划发行3.585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应划转社保的股数为3585万股,通过粗略测算,占发行前总股本3.4635%的中粮地产,持有招商证券1.1亿股,假设其余90%股权的股东都为全资国有成分(从披露来看,至少有50%股权股东是全资国有,如第一大股东集盛投资),又由于作为上市公司中粮地产是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股比例是50.65%,那么中粮地产应划转的股数就是公司的国有股比例乘以应承担权益,约为63.17万股。
成渝高速的国有股权则非常清晰,两大国有股东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公司和华建中心,分别持有10.0529亿股、6.5745亿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65%,其余为外资股东,计划发行5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6.5%,应划转5000万股,占两大股东现有持股比例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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