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庭辩焦点:两份差额巨大的评估报告与兰先德身份之谜

2009年07月08日09:50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吴天祥 梁赛玉

  已经在6月5日休庭一次的交大昂立原总裁兰先德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仅于7月6日开庭一天,7月7日中午再次临时宣布休庭。

  由于兰先德被控罪名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因此兰先德主体身份问题成为7月6日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

  而到了7月7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临时决定休庭主要是因为控辩双方对上海青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上海昂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青评》)中有关昂立净资产总额存在巨大争议。

  由检察系统邀请第三方进行评估的《青评》数据显示,昂立房地产净资产为1.485609亿元,而由交大昂立邀请上海申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信》)出具的报告则认为昂立房地产净资产为8034624.69元。

  “这个数据相差甚大。”兰先德的律师沈超英在7月7日休庭后告诉本报记者,“最终数据将对案子产生很大影响。”

  校办产业后遗症,再次在整个案子的审理过程中,暴露无遗。

  悬念:应采纳谁的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数据的准确性成为7月7日法庭质证阶段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

  7月7日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提供的报告共有四份,分别为2003年2月上海申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2002年5月上海莘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莘城)出具的《关于上海茸北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

  这两份报告是由交大昂立房产在2002年和2003年邀请申信和莘城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另外两份报告则是由上海静安区检察院委托上海青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上海昂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青评)以及上海司法中心基于青评作出的《关于上海昂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比例和红利分配等情况》。

  其中,《申信》显示,到2003年2月28日,昂立房地产净资产为8034624.69元;莘城显示到了2002年3月31日昂立房地产净资产为588.45万元;青评显示2002年12月31日昂立房地产净资产为1.485609亿元。

  从数据上看,昂立房产和检察院邀请的评估公司出具的数据相差巨大,这成为7月7日双方争执的焦点。

  “自2003年10月起上海房地产市场行情飞速上涨,但青城提供的《评估报告》测算昂立房产2002年的利润居然比2003年、2004年、2005年三年实现销售后的合计利润还高,显然有悖常理!”兰先德的辩护律师陶武平在法庭质证期间质疑。

  兰先德还表示,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在其所出具的当年上市公司年检报告中对社会公示了茸北房产当年的资产情况,与上海申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控方则认为自身提供的青评公正、客观,因控辩双方对青评看法差距太大,为此7月7日法庭在11点临时休庭,合议庭在商量了30分钟后才重新开庭。

  有意思的是,重新开庭后,主审法官问辩方律师是否需要邀请青城评估相关人士进行询问,在陶武平表示无需之后,法官认为有必要进行进一步质询。

  “我们合议庭认为有必要传评估方相关人士出庭进行询问。”之后,审判长薛振当庭宣布休庭。

  “法官给与了控辩双方充足的时间去辩论,非常公正。”沈超英在庭审结束后对本报记者表示。

  不过,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师在7月7日庭审现场对本报记者分析认为,法庭取信哪个评估报告非常重要,但现在有的评估报告是否是根据需要来确定净资产额度仍然是个未知数。

  兰先德身份之谜?

  7月6日下午,兰先德案进入法庭质证阶段,公诉方一口气提出12份书证,证明兰先德主体应为国家工作人员。

  “从各方面证据来看,兰先德是国有事业单位派驻企业的国家公务人员。”检察院系统派出的控方人员在庭审期间提供了一系列证据:包括兰先德曾填写过的国家干部履历表,交大教职工基本情况统计表等。

  根据本报获得的一份上海交通大学人事处在2008年1月出具的《兰先德主体身份》证明显示,兰先德“系保留交大事业编制派驻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保留在学校,工号4101”。

  上海交通大学纪委亦提供了一份《证明》,认为兰先德、范小兵“分别担任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正、副总裁期间,未确定行政职称,但在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等方面是作为处级干部管理的。”

  在上海交通大学网站上,尽管交通大学在交大昂立占有股份只有1%,交大仍将昂立列为自身校办产业。

  控方还提供了一份证据,这份1997年12月11日出具的《关于推荐许晓鸣等同志担任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职务的意见》里提出“推荐兰先德担任贵公司董事、总经理。”

  不过,这份《意见》公章是由上海交通大学档案馆盖上的,“这么重要的意见的公章竟然是上海交通大学档案馆的章,是不是后来去要材料时添加上去的?”陶武平说。

  陶武平出示一份证据称,在交大昂立上市之时,公司股东已经发生变更,上海交大只占不足20%的股份,但通过联合其他股东,一共占到交大昂立30%股份,按照每10%股份可推荐一名董事的惯例,共推荐了3名董事并悉数当选。

  辩方在庭审期间提供了一份有关许晓鸣的调查笔录,据庭审现场透露,许晓鸣认为兰先德的董事席次不是交大推荐的,“根据我的记忆是职工持股会根据其股份比例,由职工持股会推荐至交大昂立担任董事的。”

  “我是蓝鑫投资的最大股东,是代表蓝鑫投资和我自己出任交大昂立董事的,跟上海交大没有关系。由于我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有多年的经营经验,所以推选我担任总裁。”兰先德在辩解时说。

  记者也看到一份由原在交大昂立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职工持股会理事长的王雪萍提供的证词显示:经持股会商讨共同推荐兰先德先生为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因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巨大,双方进行了激烈的争论,控方还提出了兰先德担任交大昂立党委书记亦系交大党委任免以证明兰是国家工作人员。

  事实上,兰先德这种现象并非个案,此前教育部科技司司长谢焕忠在2001年1月谈及《关于校办企业人事关系的管理》时就指出“由学校进入企业的人员,原则上应调出学校,劳动人事关系转入企业,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企业和个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终止与原学校的劳动人事关系。”

  不过记者获悉,兰先德社会保险等是由交大昂立给钱交大缴纳的,“这不是交大帮我交的,而是我们交大昂立将钱先给交大,他们再交的。”兰先德在庭审现场说。

  但这种现象仍未消除,同样为高校背景企业的浙大网新高管中,在浙大任职的少数,这种与学校之间“藕断丝连”的关系或许在短时间内难以避免。

  

(责任编辑:克伟)
[我来说两句]

搜狗搜索我要发布

以上相关内容由搜狗搜索技术生成
昵称: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狐博客更多>>

精彩推荐

搜狗问答更多>>

最热视频最热视频更多>>

美容保健

搜狐无线更多>>

茶余饭后更多>>

搜狐社区更多>>

ChinaRen社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