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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物业维修资金研究专委会落户成都

2009年07月09日10:08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韩清华 马林楠

  全国物业维修资金研究专委会落户成都

  本报成都7月8日讯(记者韩清华 □马林楠)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维修资金研究专业委员会今天在成都正式挂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副司长王玉平、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徐俊达,四川省建设厅、成都市政府等有关部门官员,以及来自全国83个城市的物业维修资金监管机构的137名代表与会。

  据了解,物业维修资金,俗称房屋“养老金”。在1994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中,首次提出房屋出售后应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维修基金,标志着房屋维修的资金保障机制在中国正式确立;2003年,国务院出台《物业管理条例》,正式确定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并且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等做了原则性的规定;2007年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颁布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08年2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的物业维修资金制度。

  “专委会的成立,将推动全国各地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城市住房维修保障机制,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徐俊达副会长告诉记者,成都市是国内研究和实施物业维修资金制度较早的城市之一,有关物业维修资金管理的各项基础性工作较扎实,积累了一定的可资借鉴的监管经验和做法,对全国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推动和指导作用。

   成都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全国物业维修资金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宋学明告诉记者:“专委会落户成都,为我们创造了学习全国其他城市先进经验的良好机会,通过这样一个交流平台,及时了解全国各地的监管动态信息,将对推动我市统筹城乡物业管理扩面提质和维修资金制度全覆盖起到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侯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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