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业新政出台 大幅提高准入门槛
三聚氰胺危机后大幅调整的“乳业新政”终于出台。工信部与发改委昨日联合发布《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2009)修订版》,与过去的政策相比,新政大幅提高了乳业准入门槛,新建乳制品项目可控奶源占比从30%提高至40%,还原奶彻底被禁。
记者从新的乳业政策中看到,新政规定,乳制品工业出资人必须具有稳定可控的奶源基地,且现有净资产不得低于拟建乳制品项目所需资本金的2倍,总资产不得低于拟建项目所需总投资的3倍,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连续3年盈利。新建乳制品加工项目稳定可控的奶源基地产生鲜乳数量,不低于加工能力的40%,改(扩)建项目不低于原有加工能力的75%。新建乳制品加工项目须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其与周围已有乳制品加工企业距离,北方地区在100公里以上,南方地区在60公里以上。
此外,新产业政策还规定,液态乳生产企业所有生鲜乳100%使用生鲜乳,配方奶粉生产企业所用原料50%以上为生鲜乳,还原奶被彻底禁止。前述乳业界人士指出,这意味着奶粉制成的液态奶被彻底禁止。该人士表示,新政中要求新建乳业项目的奶源是“可控”,而不是“自有”,“这给乳企留下了操作空间,如果缺乏有力监管,乳企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偏差”。
与此同时,新政对中国乳业布局也作出了规定,包括四川在内的13个南方产业区,因奶牛存栏较少,水牛存栏量大,奶类产量小,经济发展程度相对较高,人口密度较大,是牛奶的主要消费地区,主要发展巴氏杀菌奶、干酪、酸乳,适当发展炼乳、超高温灭菌乳、乳粉等乳制品。
本报记者 郭新志 实习生 王力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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