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5日电(记者周婷玉、邹伟)“2009年10月开始,所有三级医院都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二级医院也要逐步开展这项工作。”这是卫生部医管司5日公布的《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的内容。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看病难问题,方便群众就医,卫生部决定在公立医院率先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并组织起草了《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推动公立医院开展预约诊疗工作,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医院要定期更新门诊诊疗科目信息,包括医务人员的出诊时间和专业,以方便群众选择预约和就诊;要将预约诊疗服务工作作为医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与病案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逐步运用信息技术,为病人提供优质预约服务。
征求意见稿指出,医院要制订服务标准引导患者通过预约挂号就诊,逐步提高预约挂号占门诊挂号尤其是专家门诊号的比例;要逐步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出院病人就诊实施连续管理;对于急诊病人、高热病人、重病员和65岁以上的老人及来自外地的病员,应重点作出安排。
征求意见稿要求,公立医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必须按照物价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挂号费用和相关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增加收费项目。公立医院不得与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合作开展向患者收取费用的预约挂号服务。在预约挂号时要推广采取实名制方式。
卫生部指出,预约诊疗服务是公立医院以病人为中心开展医疗服务的重要改革措施,对于方便群众就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在公立医院率先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有利于患者进行就医咨询,提前安排就医计划,减少候诊时间,也有利于医院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降低医疗安全风险。
北京市所有三级医院9月1日起开展实名预约挂号 新华社北京8月4日电(记者王思海)从今年9月1日起,北京市所有三级医院都要开展预约挂号服务,并逐步推广到二级医院。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医疗机构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增加收费项目。
记者4日从北京市卫生局了解到,北京为解决看病挂号难问题,卫生主管部门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所有三级医院预约挂号并采取实名制。复诊预约挂号比例不低于40%,口腔科、产科复诊预约比例应达到100%,出院病人门诊复查预约率要达到60%以上。医院要积极推行分时段复诊预约,并逐年提高预约挂号占门诊挂号的比例。
卫生部:医院应设医患关系办 实行"首诉负责制" 新华社北京8月5日电(记者周婷玉、邹伟)卫生部5日发布《医院投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医院应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或指定部门统一承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同时实行投诉接待“首诉负责制”。
征求意见稿指出,医院应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或指定部门统一承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统一接受投诉;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答复投诉人;组织、协调、指导全院的投诉处理工作;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根据征求意见稿,二级以上医院的投诉管理部门,原则上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其他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可配置兼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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