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近期能源资源产品价格改革进展》,继7月15日后再度回应社会各界对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的质疑和争论。联系到近期油价频繁调整、中海油获准成品油批发零售等几项政府新举措,不少专家和分析人士指出,国内石油体制改革“风向标”已现,在销售环节上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适度打破垄断,同时进一步通过价格、税收等杠杆平衡各方利益分配。
油价形成机制还不能完全交给市场 7月29日的油价下调,并没有平抑社会各界对于目前的成品油定价机制的质疑,争论的焦点集中于油价的形成机制能否完全交给市场?能否做到公开、透明?
中国能源网副总裁韩晓平和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能源专家管清友都认为,在我国能源领域尚未完成市场化改革、能源市场依然处于垄断格局之时,单纯从放开价格管制入手的市场化改革是不彻底的。“可以预见的是,一旦放开,能源价格将由行政定价转化为垄断定价。必须在打破垄断局面、实现利益竞争主体多元化以后,才具备市场化价格机制改革的可能。”
有分析师指出,国际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经历了从西方石油公司定价,到OPEC定价,再到由期货交易所以石油期货价格作为定价基准的市场定价模式的转变,至今并未实现真正完全的市场化运作。并且由于目前国际油价基本由金融投机资本主导,而我国一方面尚未完全开放资本市场,参与海外石油期货交易的能力有限,另一方面对石油进口依赖程度较高,在国际石油定价体制中的话语权十分有限,只能被动接受目前的国际石油价格机制。
从全球贸易的角度看,我国完全放开石油价格,在国际市场上的风险更大,等于将资源和市场完全暴露。在国内市场和相关产业尚不具备相当国际竞争力时,由政府对油价予以适当调控,可以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之间提供一个缓冲带,为培育国内市场、参与国际贸易提供保障。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