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出版品贸易纠纷有了最新进展。尽管世贸争端解决机构支持美方主张,认为中方违反WTO相关原则,但是中国商务部发言人对此表示不排除上诉。WTO专业人士指出,作为基础性事实报告的此次裁定并非该案最终结果。
专家报告并非最后结果
8月12日,世贸争端解决机构正式向WTO成员散发超过四百页的中美出版物市场准入案专家组报告。报告大体支持美方主张,认为中国在图书、音像进口以及外商分销等领域存在限制,违反了中国入世承诺与WTO有关规则。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13日指出,中国入世后在出版物市场准入方面一直认真履行WTO协定项下的义务,国外出版物、电影和音像制品进入中国市场的通道十分畅通。在WTO专家组审理过程中,中方已详尽介绍了关于出版物、电影、音像制品进口和分销的法律措施,并充分阐明了自身立场及关注。
他表示,中方对专家组未驳回美方诉求感到遗憾,将认真评估裁决报告,不排除就中方关注点进行上诉的可能性。
中国WTO研究会常务理事何伟文表示,作为基础性事实报告的此次裁定还非该案最终结果,若中方选择上诉,终裁将由上诉机构在三个月内做出。一旦决定上诉,中方不宜再将阐述重点放在事实层面,而要从WTO规则角度,发现并强调专家组认定与结论的不符之处。欧盟、日本、韩国等为参与原告方,这意味着其可搭乘本案“顺风车”。
不过也有专家指出,世贸争端解决机构很少出现撤销专家组裁定的案例。
2007年4月,美方就中国出版市场准入问题诉诸WTO争端解决机构。当年11月,WTO争端解决机构决定设立专家组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和审理。2009年8月12日,WTO争端解决机构正式向WTO成员散发了该案的专家组报告。
中国文化进口正在逐渐开放
实际上,中美贸易摩擦由来已久,而文化贸易纠纷只是其中一个非常特殊的一例。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兼影视传播研究中心主任尹鸿说,考虑到国内市场和受众的适应程度,中国文化产业正在进行逐渐开放的过程。目前中国在进口美国文化产品方面的成果有所表现,例如今年暑期中国电影票房的90%都由美国电影占据。
2005年8月2日,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海关总署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文化产品进口管理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两天后,文化部等五部委又联合制定了《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这两个文件从产品、服务与资本两个层面,在总量规模、结构以及行业分布等多个方面,对外资进入国内文化市场进行了明确和细化。这意味着,我国在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原则进行文化开放的根本立场并没有变,而是在开放领域、阶段、方式以及进入后的监管方面力图实现制度化与规范化。
另一个显著的例子是随着开放程度不断加大,文化贸易的逆差日益扩大。在文艺演出市场,引进和派出每场收入比为10∶1;出版市场,引进与输出比为6.84∶1;版权贸易,引进与输出比为10.3∶1;而电影市场的引进与输出比为30∶1。
尹鸿指出,中国目前正在积极倡导对文化产业进行体制改革,以期解放文化生产力。从短期看,文化产品的进口增加会对文化产品造成一定的冲击;但从长远看,文化产业将借机获得更加宝贵的发展机遇。“保护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只有通过体制改革,廓清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制约,才能使国产文化产品和中国文化产业走上世界舞台同场竞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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