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国内成品油六次调价,四升两降,涨幅约22%,低于国际油价涨幅
目前部分地区,企业实际售价低于国家上限价格
汽油价格略高于去年历史最高位,但用户实际负担小于去年同期
本报北京9月1日电(记者朱剑红)国家发改委今天决定,自9月2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30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提高0.22元和0.26元。
对社会议论的调价时间问题,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是调整成品油价格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具体何时调整成品油价格,要统筹考虑当时国内成品油市场供求形势、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等因素后慎重决定。
今年以来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了六次调整,其中四升两降,涨多跌少。对此,这位负责人解释道,涨四次降两次,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涨了1590元和1480元,分别降了360元和380元,总体累计上涨了1230元和1100元,涨幅均为22%左右。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相比,国内成品油价格涨幅低得多,如WTI原油价格从2月12日的每桶33.98美元,上涨到8月24日每桶74.37美元,翻了一番还多。这次调整后国内油价相当于每桶63美元左右,比国际市场原油近期平均价格每桶71美元低8美元左右。
在目前部分地区的汽、柴油批发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上限价格,以及一些加油站零售价格也比上限价格低的情况下,为何国家仍然上调汽、柴油价格?这位负责人说,去年出台的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将汽、柴油实行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不再设定价格下限,就是为了鼓励经营者之间开展价格竞争,更好地反映市场供求状况。一方面,国家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机制调整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另一方面,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供求情况确定具体批发价格或零售价格。在市场供过于求时,企业实际销售价格可能低于国家的上限价格。在市场供不应求时,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将发挥作用,防止价格不合理上涨,保护消费者利益。
这次调价后,汽油价格比去年6月20日成品油调价后的历史最高价位每吨高出70元左右,这位负责人表示,去年底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前,汽油用户不仅要负担油价,同时要缴纳公路养路费等收费;改革后则不再收取公路养路费等费用,用户只需负担油价。因此,虽然目前的汽油价格略高于去年同期的历史最高位,但汽油用户的实际负担小于去年同期。
以北京私家车主为例,改革前北京93号汽油零售价的历史最高价位为每升6.37元,按私家车主每月耗油120升左右,同时需缴纳110元的公路养路费测算,车主每月实际负担为870元左右;这次调价后,北京93号汽油的最高零售价为每升6.43元,车主不需缴纳公路养路费,每月实际负担为77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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