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建议资本充足率弹性监管
郭茹
针对各方关注的银行资本充足率新规,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表示,相关意见稿仍在征求各方意见,会有一些调整、修改和完善。
他是上周六在上海参加“2009第三届
中国银行家高峰论坛”作上述表示的。
蒋定之说,银监会正在制定的关于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意见,涉及资本充足率的计算、相互持有次级债的扣减等,主要目的是希望银行应有“一个高质量的实实在在的资本”,提高资本质量,增强资本约束,提高抗御风险能力。
“资本充足率应该有一个比较高的要求。”蒋定之表示,自上半年贷款迅猛增长后,一些银行资本充足率有所下降,而巴塞尔协议第一条就要求资本充足,资本充足率应是最核心监管指标。“会对信贷情况有些影响,但对各家银行根本上来说是好事。”
银监会此前向银行发布《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高银行通过发行次级债及混合资本债补充附属资本的门槛,并要求银行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将银行互持的次级债等从附属资本中扣除。
由于约半数次级债由银行互持,因此如果从附属资本中扣除,多数银行都会面临资本充足率降低的局面。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日前表态,银监会正在考虑对银行互持次级债从附属资本中“分年扣减”,但未透露“分年扣减”具体含义。
业界还流传“新老划断”及“3年过渡期”的说法:对过去发行的次级债不作扣减,从新发行的次级债开始实施;3年过渡期后再追溯老债。
意见稿在业界引起广泛讨论。
深圳发展银行董事长纽曼在上述论坛上表示,银行资本充足率在不同经济周期中出现一定波动是正常的,在资本金要求提高后,可对资本充足率设立一个灵活的浮动区间。纽曼此前表示,希望新规不作追溯,仅适用于以后发行的次级债。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上述论坛上表示,在经济扩张时可提高资本充足率;在经济危机时,可适当宽容资本充足率的下降,使资本充足率有一个弹性,即监管上的“逆周期性”。她也提醒,上半年银行放款太多使资本充足率下降,银行应更理性地管理贷款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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