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外汇市场波动频繁,银行汇兑业务手续费仍然较高的情况下,外贸企业如果打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这张牌,对于企业运营效率的提高和运营成本的降低将十分有益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自今年7月出台后,沪上有近百家企业参与试点。
在当前外汇市场波动频繁,银行汇兑业务手续费仍然较高的情况下,外贸企业如果打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这张牌,对于企业运营效率的提高和运营成本的降低将十分有益。
首先,外贸企业运用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能够锁定收入并降低成本。以往,国内企业进出口只能以美元或第三方货币结算,但随着汇率的波动,企业的实际营收也出现巨大的波动,甚至盈利完全被汇率风险所对冲。
举例来说,如果一家外贸出口企业在2008年与境外客户签订了一个350万元人民币的货源订单,签订协议时是用美元计价的,当时汇率为1美元兑7元人民币,那么境外客户要支付50万美元的货款;但等到货物运到时客户才支付货款,这中间巨大的"时间差"导致汇率变为1美元兑6.5元人民币,这样该企业就只能收到325万元人民币的货款,结果整整损失了25万元人民币。
25万元人民币的损失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可能就是"灭顶之灾",但如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企业不但规避了无谓的汇率风险,而且也多了一种币值稳定的货币选择,使得企业运作和财务稳健得到充分保证。
其次,企业运用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还避免了用外币结算时一些不必要的税费损失。
其一是出口退税额。相关条例明确规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试点企业在办理以人民币结算得跨境贸易报关和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需要提供外汇核销单。
据了解,此前的出口退税政策是建立在外币基础上的,只有获得外币付款的出口商才有权享受增值税退税。而现在新公布的办法对人民币结算项目也给予退税优惠,试点地区用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业务,将不再经过收汇、核销等原本由外管局控制的环节。
其二是二次兑换成本。用美元或第三方货币进行贸易结算,对于贸易双方来说,存在着各自本币兑换为第三方货币再进行结算的二次兑换成本。目前国内银行对于大型企业的结售汇尚有一定的优惠空间,但小型外贸企业的兑换成本基本与个人相同,为3‰。如果以平均2‰的兑换成本计算,仅
中行上海市分行2008年8000多亿美元的结算规模来计算,就可节约兑换成本16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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