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晨报》2009年4月24日报道:
五粮液被指涉嫌虚报9.22亿元营收、少缴税19.51亿元成都中院未立案被诉至四川高院。
第一次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次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甚至准备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海封某、周某自称因信赖五粮液2006年、2007年年报导致投资亏损了25万元,一怒之下二诉五粮液(000858)年报虚报9.22亿元收入。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厅有关工作人员昨天向晨报表示,目前尚未收到起诉书,此案应由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而五粮液集团对此不愿多说,称“自有公论”。
五粮液:对错自有公论
面对周爱文及四位原告的执着,五粮液集团并不愿多说。该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表示,并不清楚四位原告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提起上诉。
该证券事务代表说,他与周爱文经常电话沟通,但他本人并未收到他们发出的书面函件。
在采访中,该证券事务代表并未对公司年报是否有错表态,也未对周爱文及四位原告多做评价,仅仅说对错自有公论。
五粮液董事会秘书彭智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原告那个算法肯定是有问题的,仅仅凭主观臆测进行简单计算,没有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因此可以说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结果肯定是不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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