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创业板首批28家公司将正式挂牌交易。被业界称之为“一把火”的创业板自然又会造就诸多亿万富翁,但大洋彼岸又一起内幕交易丑闻为这把“旺火”浇上了理智之水。
10月16日,美国联邦检察官公开了对对冲基金公司帆船集团创始人、亿万富翁拉贾拉特南以及其他5人因涉嫌从事内幕交易,获取暴利2000万美元的犯罪指控。
这是继去年12月份麦道夫庞氏诈骗案发生后,华尔街出现的又一起金融诈骗案。
而就在此前,证监会宣布,将高度关注创业板面临的过度炒作、合谋操纵、集中持股、内幕交易等风险和违法违规,加强对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预判,及时化解市场风险。
据证监会统计,今年以来新增案件96起,非正式调查52起,涉及内幕交易33起,市场操纵12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25起,上市公司股东董事高管人员在敏感期违规交易9起,大股东关联方占用资金4起,其他类案件13起。
“华尔街金融诈骗案的频发充分暴露出美国金融监管的缺失,同时也给国内上市公司和相关部门的监管人员敲响了警钟。特别是在国内创业板开创初期的节点上,必须加强对内幕交易的监管,培育市场健康发展。”美国格林证券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孙飞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
对于内幕交易的危害,孙飞说:“一旦实施内幕交易,必然产生严重后果,且后果的严重性有时是不能以经济损失来计算的。如果内幕交易猖獗失控,投资者的投资成本和投资风险将普遍增加,投资者甚至会因此失去对市场公正性和赢利性的信心。”
对于中国创业板的监管,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教授李永森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创业板市场上市企业股本规模偏小,股价易被操纵,市场上存在许多所谓的"袖珍型"上市公司。
这些特点决定其重要信息极有可能仅仅掌握在少数人手中,更容易发生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因此,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的监管难度更高。”
“尽管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机制在逐渐完善,监管者的监管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是,仍然存在监管越位和监管不到位的现象。”李永森指出,长期以来,对市场运行进行一线监管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公司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缺乏监管的系统化安排,严重影响了监管效率。监管理念和监管体系能否适应创业板市场的发展需要,还有待实践的检验,这也是创业板市场存在监管风险的重要原因。
李永森认为,应当着力强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创业板市场的监管责任。此外,创业板市场的监管理念应当秉持强化信息披露为本的监管取向。将重心放在“如何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建立透明、有序、正常的市场运行秩序”上。根据创业板的具体情况注意区别于主板的规则,不断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加强动态监管。在既定的规则下,一旦发生违规现象,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则及时查处。
“国内许多内幕交易案例都是事后从其他渠道暴露出来的,由证监会主动查处且有结果的案例却非常少见。”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内幕交易是股市监管中的老毛病,是一种顽症。打击内幕交易一方面重在立法与建制,另一方面重在执法与严惩。
董登新表示,从立法与建制这一环节看,我国现有的《证券法》和《公司法》都设有粗略的条款,但在具体施法上仍存有许多漏洞,这叫“防不胜防”。尤其是从后一个环节来看,我国股市内幕交易监管表现得十分薄弱,主要是监管乏力,监管技术落后,监管效率低下。因此,他认为,中国证监会应该加大对内幕交易犯罪的查处与打击力度,以此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晏琴)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