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正在完善对创业板监管的组织架构,由上市公司监管部成立监管五处负责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进行监管,三大重点方向包括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强化中介机构持续督导责任等。
相对于主板监管来说,创业板上市公司治理基础比较薄弱、股本规模小、容易发生异动,创业板监管需要专业性。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今日表示,创业板监管思路为:以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为重点,以强化中介机构责任为切入点,努力处理好规范和发展的关系,不断培育优质的创业板上市公司。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一处负责监管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二处负责监管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三处负责监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四处负责监管证券市场央企,新成立的五处则从富有中小板监管经验的三处调来负责人以监管创业板上市公司。
上市部五处将依托原有的主板监管体系,具体发挥督促、监察、指导的功能,与派出机构、交易所构建综合监管体系,将从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强化中介机构责任等三个层面重点展开监管。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此前已经发布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基础上,证监会也会发布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则,包括定期报告和格式指引等相关规则;针对一些经营模式和商业模式比较新颖、行业情况差别比较大、比较特殊的公司,未来将有特别的信息披露规定。
在创业板运行一段时间之后,证监会上述部门会根据创业板的特点来梳理,对信息披露办法进行完善,也对创业板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监管,督促其依法实施股东权利,实现防范和惩戒相结合。
另一监管重点以保荐机构为切入点。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模式和行业模式新颖,单纯依靠监管部门的工作已经难以适应市场发展,证监会考虑加强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监管,通过一些具体的制度安排,促进做好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了发挥他们的作用,我们会对其具体公司进行特别的制度安排。”上述负责人介绍。
募集资金的管理也属于上市部监管五处的重点工作,创业板首批28家上市公司超募现象突出,其中
神州泰岳以计划募集资金8亿元而实际募集资金18亿被称为超募王,目前董事会并无对这些超募资金作出项目安排。“根据目前一些公司的发行情况,募集资金就成为监管的一大重点,我们也借鉴了中小板和主板的实践。要求专户存储,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审计部门要对其作出报告,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募集资金每次变动都要求公司董事会和高管作出解释。”上述官员表示。
证监会上述部门对境外的创业板市场和特色进行了研究,以备监管借鉴。“各国创业板的运行机制存在很大差异,但还是发现共性因素,一要有严格的监管体系,从比较成功的创业板市场看,都构建了比较严格的监管体系,一些比较失败的市场,为了吸引上市资源,采取降低市场门槛和放松后续监管,导致上市公司质量下降。二,严格优胜劣汰的机制,退市约束能够对其他的公司产生影响力。三,充足的上市公司资源能够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来源:第一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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