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涛
据《广州日报》报道,针对有关“广州公开政府部门预算,公费出国等未列出”的质疑,广州市财政局局长张杰明25日解释说,公费出国一般是跟别的经费混在一起的,跟具体的事项挂在一起。
笔者以为,即使按照张杰明局长“公费出国一般是跟别的经费混在一起的,跟具体的事项挂在一起”在财务上是成立的,也只能说明现行的财务制度还没有作出这样的规定,那么我们要强烈呼吁今后的财务预算中把“公费出国”单独列出来。
将“公费出国”在财务中单列,很有必要性。就在10月15日广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罗国华被免去广州海事法院院长的职务,原因就是2009年初广州海事法院有关人员花费48万余元公款出国考察一事。
目前,“公费出国游旅”已成社会的一颗毒瘤,2000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1999年的国家财政支出中,仅干部公费出国一项消耗的财政费用就达3000亿元。另有资料显示,目前平均每年从中国各地到南非访问的有200多个“公务团”(其中100多个是省部级代表团,100多个是省部级以下的代表团),公务团组一般由5~6人组成,平均每人的花费在5万元~6万元。那么,中国“公务团”一年在南非就至少要花费5000万元。而这些公费出国,有多少真是公干?
目前,大多数“公费出国游旅”事件的揭露,还都是网民有意无意中的曝光,并且真正被曝光的还在少数。但如果现在政府部门的财务预算中,能将“公费出国”作为单独一项列出,那么,约束也好,监督也好,都要方便得多。
并且,将“公费出国”在财务中单列,也具有可行性。现行的“公费出国”不过是隐藏在各种“项目经费”、“培训经费”等之中,政府部门的财务人员只要让这些出国的费用从这些名目中拉出一张明细表,就能一目了然。
所以,我理解张杰明局长所说的“公费出国一般是跟别的经费混在一起的”,目前尚无法单列。但我更希望听到张局长有下半段话,那就是要抓紧研究、改进财务预算制度,让每个政府部门能尽快单独制订一张“公费出国”费用表。
(杨涛,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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