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银监会10月28日宣布,就《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强调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且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确保贷款用途的真实性。
解析:新规要点
·借款人必须明确指出贷款用途
·严格执行贷款面谈、面签制度
·贷款资金原则上委托银行方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
·若借款人无明确交易对象、额度不超30万,贷款可放至借款人账户
·银行必须遵循审贷与放贷分离原则
《办法》强调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贷款,并对个人贷款实行支付管理——原则上将贷款资金委托于金融机构直接向借款人的交易对象支付;若难以确定具体交易对象,额度又不超过30万元,贷款则可直接放至借款人帐户里。
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解释道,对个人贷款实行支付管理是为了有效监控贷款按约定用途使用,防范贷款挪用风险,确保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顶冒名”等违规损害借款人利益等情况的出现,保护借款人合法权益。
另外,《办法》规定金融机构须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面签制度,以确保贷款的真实性,并准确把握借款人交易真实、借款用途真实、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真实,严防虚假按揭业务的发生。
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办法》中的个人贷款具体条件和门槛没有新的变化,没有抬高个人获得贷款的门槛,也不会对商业银行个贷业务的合理增长产生抑制作用。
重点:打击“假按揭”
长期以来,各家商业银行之间对于个人贷款的管理缺乏统一的标准,个别银行业金融机构个贷业务违规操作特别是“假按揭”、“顶冒名”以及贷款挪用等现象也时有发生。
根据《办法》,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一定要通过面签制度来鉴别个人身份,了解借款的实际用途,调查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此外,银监会还要求,贷款资金的使用需借款人提出支付申请,所有个人贷款需按照合同约定贷款用途使用。“就像消费贷款,申请贷款的市民必须要明确说明这部分贷款的用途。”银监会相关人士解释说,“银行将资金直接打给相关受托方”。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截至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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