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浙商转型会长论坛在杭州举行,30余位从山西赶来的煤炭浙商坦言:“此次山西煤炭整合,浙商是全力配合的。但只有更公正开放的市场经济秩序才能保证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10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等12部门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的通知》,要求在2010年继续推行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煤、铁、铜、锰在内的15个矿种仍然是矿产资源整合的主要内容。
10月25日,山西煤炭工业厅和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早一步宣布,首批19家重组煤企已获得国土资源部门的“采矿许可证”。国有资本注定掌握主导权,这种小煤矿整合模式被外界称为“国进民退”。一夜间,活跃在山西煤矿的500亿浙资去向未卜。
浙商:难以理解用行政手段整合
2007年,温州人陈浩瀚(化名)前往山西,投资2.28亿经营起了一个30万吨规模的煤矿。如今,这个煤矿被列入兼并重组整合的名单,而且被指定了兼并方。“我们与附近的霍州的一个煤矿将被整合为1个矿井,必须由霍州某集团来收购。”他说。
陈浩瀚也说:收购价格被相关部门一刀切,评估为6500多万元,另外加上有限的采矿权价款统一补偿。也就是说,他的损失超过2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一个煤老板背后是几十名甚至几百名亲戚朋友的投资。国进民退造成的影响正以乘数效应在扩大。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吴族春系统梳理了山西煤炭重组的状况,他说,重组整合后,山西形成了以股份制企业为主要形式,国有、民营并存的办矿格局。在该省整合后保留的1053处矿井中,国有、民营和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分别占19%、28%和53%。在小煤矿退出的同时,山西省太钢、焦炭集团、能源产业集团、国际电力集团等不以煤炭为主业的大型国有企业,也全部退出了所办煤矿的控股权。
此次整合力度之大也是前所未有的,现有煤矿将被压减2/3以上。“如果规定单井规模不低于90万吨,浙商投资的煤矿基本要被整合或关掉。”吴族春对此不无担忧。
政府:500亿浙资如何退出
山西整顿小煤矿,浙企受伤,已不是第一次。
2000年前后,温商携带巨资涌入山西,大举租赁承包及参股收购中小煤矿。这是浙商较大规模到省外投资矿业的第一波。据不完全统计,到2005年,浙商拥有山西省中小煤矿采矿权中煤炭储量的65-75%。但2005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山西省取缔了关闭非法违法煤矿1304处,停产整顿了1510个矿井。
今年初,《山西省煤炭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出台,其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全力推进山西煤炭产业整合:到2011年,山西全省煤炭矿井总数由2598座减少到1000座,到2015年减到800座,保留矿井要全部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煤矿职工要全部培训到位。
这两次信号并没有引起浙商的足够重视。
再来看最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的通知》,通知在表明整合矿产资源的态度之余,也写到,地方政府重视用经济手段推行整合工作,切实保护参与整合的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在符合整合主体标准的前提下,应优先从整合矿区内产生整合主体。
“从通知中,似乎可以模糊看到对山西煤矿整合的一种纠偏。然而,这也给众多在矿产行业中掘金的浙商再一次提醒,必须重视‘政策风险、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浙商研究会秘书长徐王婴表示。
浙商研究院院长吕福新则表示: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逆市场化对浙商造成了整体性危害。“一方面要寄希望于政府,一方面更要自己救自己,已经到了与政治精英、知识精英联合的时候了。”
从深层次上说,浙商投资山西矿业是浙江省能源战略的重要一环。如何帮助近500亿的民间资本顺利退出,也是浙江省政府不得不面对的一个严峻课题。
学者:市场经济与浙商同进退
金融风暴发生后,“国进民退”成为抢眼的字眼。同时,也引来了两派截然相反的观点。一派以“中国成为拯救金融危机的火车头”为依据,认为国进民退体现出社会主义的本质特性,应高度肯定。另一派则认为这是一股逆流,是对产权制度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倒退,应尽快剎车。
以煤矿为例,不妨来算一笔账,一座120万吨产能的煤矿需要投资20亿元,资金成为民营企业家很难继续在山西生存下去的重要原因。但实际上,国有企业也没有足够多的现金,主要靠国家信贷支持,银行信贷的优势是民营企业无法比拟的。这些使煤炭行业的国进民退成为必然。
浙商研究会会长胡祖光表示,中国煤炭行业的民营企业也是中国能源行业中最活跃的民营经济体,浙商更是引领市场经济大潮的弄潮儿。“只有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才能进一步发展浙商,乃至中国民营经济,这是相互补充的命题。”
“在未来30年里,中国民营经济要特立独行,潇洒倜傥地游走于国有资本与外资的夹缝中,其对企业内功的要求是显而易见的。”最后,浙商研究会秘书长徐王婴这样表达了对浙商的期待。(记者 柴燕菲 见习记者 赵晔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