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4日,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下称“华能集团”)宣布,其全资拥有的新加坡公司——中新电力(私人)有限公司(下称“中新电力”)已与新加坡淡马锡集团签署了收购大士能源有限公司(Tuas Power Ltd.下称“大士能源”)100%股权的协议,交易价格为42.35亿新元(约合30亿美元)。
一战成功
这是中国发电企业在海外公开竞标中首次成功。早在2007年6月,华能集团下属上市公司——华能国际(600011.SH)与中国银行(下称“中行”)签订协议,中行遂为该投标出具了无法律约束的融资承诺函。2008年初,华能国际成功通过首轮投标,在第一轮竞标中,淡马锡挑选了日本的丸红、中国香港电灯集团、马来西亚的Tanjong Plc.、华能国际等六家公司作为收购其子公司大士能源的竞标方,随后进入第二轮即最后一轮的竞标。
2008年3月3日,华能国际等六家公司参与了最后一轮投标。在正式投标前,中行完成了行内审批并出具了实质性融资承诺函。7天之后,中行向国家外管局发文为华能国际申请专项对外担保额度并得到国家外管局的批准。
根据知情人士透露,在最后一轮竞标中,华能国际与日本的丸红报价旗鼓相当,淡马锡决定上述两家公司谁承诺先完成交割就由谁中标。
据不同渠道的权威消息称,此次收购资金来源于三个部分:一是华能国际投入9.85亿美元的资本金,二是八家境外银行(包括外国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其中三家新加坡银行)提供的22.5亿新元过桥贷款,三是中行海外分行提供的4.9亿美元及1.5亿新元的五年期贷款。
上述资金来源中,由境外银行提供的22.5亿新元过桥贷款到期日为2009年9月24日,需要进行再融资。同时,出于规避汇率风险以及与相应项目现金流匹配方面的考虑,华能国际希望将中行此前提供的5年期4.9亿美元及1.5亿新元存量贷款一并置换。以上两项合计不超过32亿新元,贷款期限15年。
波折再起
2008年中期,国际金融危机开始蔓延,原有提供22.5亿新元过桥贷款的外资银行不同程度受到了影响,下一步过桥贷款能否顺利置换成长期并购贷款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这是前一场战争的延续,华能国际高层亲赴新加坡与海外银团各牵头安排行进行沟通和交流,以争取较好的贷款条件。不过这时的海外各家银行的信贷政策更加审慎,对大士项目已经无法按照2008年3月收购时的意向融资条件提供融资支持。
2009年9月21日,华能国际就新加坡大士再融资项目银团贷款与中行最终签约,该银团总金额32亿新元,由中行下属中银香港及新加坡分行担任该银团安排行,中行新加坡分行同时担任代理行,具体比例是中行九家海外分行及两家建行海外分行作为参与行参加该银团,共参贷总额为28亿新元,建行海外分行参贷总额为4亿新元。
这次这个项目除华能之外,最大的赢家是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