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2009福布斯中国富豪榜发布,中国的富豪似乎没有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在过去的一年,前40位中国富豪的总资产从520亿美元翻倍到1060亿美元。但亮丽的数字背后是中国贫富分化日益加大的隐忧。
经济发展的结果应是均富
其实,早先胡润百富榜的公布,已经揭示了中国贫富鸿沟继续扩大的事实。2008年中国身价超过10亿美元的富翁人数从101名增至130名,这个人数名列全球第二,仅次于美国。而前1000名最富裕人士的财富总和从4390亿美元增至5710亿美元。另有人分析,中国减贫的“成就”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采用比国际标准更低的标准线。而且即便不调整贫困标准线,中国的贫困人口也达到了2.5亿多。如果贫困标准线“与国际接轨”,贫困人口估计接近3亿。据人均每日1.25美元的贫困线推算,这3亿人一年全部的财富不足1370亿元,还不到前1000名最富裕的中国人一年5710美元财富总额的四分之一。也就是说,一个顶尖巨富,占有的财富相当于120多万穷人的家当。
这一现实,更增加了我的新书《仇富》的现实意义。此书是我这几年来与把“保护富人”作为优先价值的“主流经济学家”们辩论的一个总结。富豪榜所揭示的新现实,给我们估量双方的立场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当今的中国,在保护那些一个人有120万穷人的财富的富人和为挣扎在贫困线中的穷人提供救助之间,哪个应该优先?政府是否应该动用自己的权力,按照某些经济学家和民法学家所说的那样,帮助亿万富翁推倒民房搞开发,并且不按市场价值对拆迁户进行补偿?另外,面对如此严重的社会分化,当今中国的主要问题究竟是“仇富”,还是对贫富分化过于宽容?贫富分化究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还是社会的病症、经济发展的障碍?
我已经在书中指出,中国的老百姓,绝大多数拥护市场经济,对正当的财富相当尊重。没有人仇恨姚明,没有人仇恨袁隆平。之所以有所谓“仇富”,是因为许多富人的财富来得不正当。富人可以从经济发展中获益,一人积累120多万人的财富。穷人,甚至包括不太穷的工人农民,按某些经济学家的说法则是“都不算数”。甚至他们的房产因为经济发展升值,要拆迁时也有经济学家出来说对之“不应该按市场价值进行补偿”。一句话,饼做大了,只有富人可以分,穷人没有资格分。人们“仇”的就是这种富!
在这些问题上,是非几乎是一目了然的。但接下来的问题则答案比较含混:市场经济是否比非市场经济更容易导致贫富分化?机会公平和结果的公平是否矛盾?注重结果的公平,是否压抑了市场竞争的奖励机制乃至降低经济效率?人们对市场所造成的贫富分化的怨恨是否合理?
回答这些问题,当然不能凭脑子一热呼几个口号,而是要冷静地分析世界经济的历史和现实,用冷静的数据和研究成果说话。我所收集的数据和研究表明,迄今为止,工业革命以来资本主义发展的总结果,是贫富分化的急剧缩小。在现代发达的市场经济中,贫富分化程度自然各有不同。但总体而言,发达经济比不发达经济的财富分配更平等;在发达经济中,均富的国家往往比不均富的国家更健康。美国作为一个贫富分化最严重的发达国家,对贫富分化的容忍度其实比中国要低得多。
均富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
近代世界的贫富分化,比现代社会严重得多。关于前近代的经济,已故的耶鲁大学经济学教授Raymond W. Goldsmith晚年最后一本书《前近代财政体系》也许是最为权威的著作。根据他的推算,在伯里克利斯时代雅典的繁盛期,1%最富有的家庭拥有社会五分之一的财富。5%最富有的家庭,则拥有社会总财富的四分之一。在梅第奇家族统治下文艺复兴盛期的佛罗伦萨,最富有的1%的家庭拥有27%的社会总财富。用现代术语表达,其基尼系数达到0.75~0.79左右。相比之下,16世纪伊利莎白治下的英格兰是个相对平等的社会,基尼系数为0.55左右。17世纪早期世界最发达的经济体尼德兰联省共和国,基尼系数则高达0.85;最富有的1%的家庭,拥有着七分之一到五分之二的社会总财富(各主要城市水平都不相同)。
非西方地区的情况似乎更为严重。十五六世纪奥斯曼帝国的基尼系数为0.7左右。十六七世纪印度的莫卧儿帝国,最富有的万分之一家庭竟拥有社会总财富的5%。为比较方便,Raymond W. Goldsmith估算出:万分之一最富有家庭所占有的社会总财富比例在奥古斯都时代的罗马为1%,在1688年的英格兰为2%,在1631年的阿姆斯特丹为2%(因为前近代数据不全,有的按财富水平算,有的按收入水平算,阿姆斯特丹的比例可能偏高)。
以现代的标准,这样的贫富分化是无法令人容忍的。还拿最富的万分之一家庭所拥有的社会总财富比例来计算,上个世纪70年代的英格兰和印度都是0.1%,美国则为0.25%。在现代主要的发达市场经济中,美国是贫富分化最严重的,基尼系数一度达到0.4以上。欧洲国家,则大多维持在0.25到0.36的水平上。这些估算的数字说明了一个简单的事实:现代经济发展带来的直接社会果实是贫富渐趋均等,而不是贫富分化。
平等刺激经济发展
那么,平等和发达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有着怎样的因果关系?是平等促进了发达,还是发达带来了平等?对这些问题很难进行严格的经验论证。不过,平等和发达并生的事实,已经给我们提供了相当多的启示。Raymond W. Goldsmith在他的书中有一个宏观的观察:任何经济,如果要长时期维持1%以上的年增长率,就必须有相当规模的金融部门,通过信贷为经济输血。而在信贷关系中,借贷双方的政治经济地位比较平等时(比如在贸易伙伴之间),利率比较低,信贷对经济有较大的推力。相反,如果双方的政治经济地位悬殊(比如地主借钱给佃户),信贷就成了掠夺性的高利贷,对经济增长不会有什么作用。很显然,从财经的立场上分析,比较均富的社会,平等公民之间的良性信贷就容易发生。在贫富悬殊或者优先保护富人的社会,高利贷则可能风行。这也难怪,亚当斯密在18世纪后半期面对中国这个世界最大的经济体时,明确地判断中国的发展已经到了尽头,其中的理由之一就是贫富分化惊人,穷人缺乏保护,富人则被保护得好好的。这一市场经济祖师爷的评论我曾反复提出,至今没有见一位中国的经济学家出来解读。
现代社会的发展,也能从另一个侧面证明我们的结论。以美国为例,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镀金时代,是贫富分化最严重的时期。在20世纪开始时,最富有的1%的美国人拥有18%的全国收入。到了1928年,这个比例涨到了21.1%。在1929年股市崩溃的前夜为23.9%。这已经是前近代社会的水平了。结果,大萧条随之而来。到了战后,美国走出大萧条,经济突飞猛进,1%最富的人所占的全国总收入比例降低到了六七十年代的10%。但是,自此以后这部分富人财富猛涨,其占全国总收入的比例在1996年达到15%,2006年达到20.3%,2007年达到23.5%,恰恰是大萧条前夜的水平。而马上来临的,则是华尔街的金融风暴,是我们现在所面临的全球经济危机。从《华尔街日报》和《纽约时报》的报道来看,美国的贫富差距,也随之开始减小。根据经济学家们的初步分析和预测,到2010年,这顶尖1%的收入占社会总收入的比例会跌到15%~19%左右。可见,在短期的现代经济繁荣中,贫富差距可能拉大。但是,这种差距无法长期维持,经常要靠剧烈的经济震荡来打破。
中国对贫富差距的容忍度过大
“主流经济学家”们一向以现代市场经济为标榜,认为当今中国贫富分化是经济发展的正常过程。媒体也引用《参考消息》转载的“外电”,称“中国必须消除仇富思想”。但是,以中国和西方发达国家做对比就可以看出:中国的问题不是“仇富”,而是对贫富分化太宽容。中国的老百姓太有忍耐性。
众所周知,在西方发达国家中,美国是贫富分化最严重、也最容忍贫富分化的国家。在这次金融危机前,美国的基尼系数达到0.4,中国则明显高出,将近0.47。经过这次经济危机,美国的贫富差距开始下降,中国的贫富差距则继续增长。应该说,0.4左右的基尼系数,基本上是美国对贫富分化的忍耐极限。过了此线,不仅经济会出问题,选民也会通过政治过程进行均贫富。
如前所述,上次美国的贫富分化突破这个极限,是在大萧条以前。结果是罗斯福上台,推动了一系列法案和公共政策,建立了最低工资等劳动保护制度、社会安全(social security)、医疗(Medicare)和医助(Medicaid)体系,贫富分化随之减小,基尼系数到战后一度跌到了0.35左右。如今的经济危机,虽然富人失血最多,但是社会上劫富济贫的呼声甚高。最近CBS电视网和《纽约时报》的联合民调显示,74%的选民支持在年收入达到25万美元以上的人头上加税。以此为政纲的奥巴马顺利当选,并在国会大力推动以全民医疗保险为目标的医改案,也就不算什么拍案惊奇了。
中国的贫富分化日益加重的趋势如果不能被遏制,中国的基尼系数就可能很快达到0.5左右。这不仅接近了前近代的水平,而且马上或者已经和尼泊尔、莫桑比克、马达加斯加、委内瑞拉、赞比亚等世界落后国家为伍了。
令人更为惊奇的是,中美虽然都面临着严重的贫富分化问题,两国知识分子的表现却截然不同。在美国的媒体上,没人敢公开“为富人说话”,大家争论的焦点还是什么样的市场秩序是最公正的。近几年哈佛大学的一项巨大的多学科研究,虽然还没有产生结论性的成果,但已经揭示出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贫富分化对美国社会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比如,美国人的平均寿命比均富的发达国家低得多。在1983年~1990年期间,随着贫富分化的加剧,50个县的男性和900个县的女性的寿命减低了。市场竞争的结果不平等,已经影响到机会的不平等。美国的社会流动率不如许多欧洲国家,世代贫困成了重要的社会问题。贫富两个阶层的社会和政治目标不同,甚至使民主制度本身受到了威胁。由此他们进一步思考:结果的不平等是否说明了游戏规则本身有问题?说到底,这还是一个公正的问题。再发达的市场,也必须服务于我们的价值观念。中国应对日益加剧的贫富分化说“不”!
作者为旅美知名学者
富豪榜所揭示的新现实,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当今的中国,在保护那些一个人有120万穷人的财富的富人和为挣扎在贫困线中的穷人提供救助之间,哪个应该优先?
政府是否应该动用自己的权力,按照某些经济学家和民法学家所说的那样,帮助亿万富翁推倒民房搞开发,并且不按市场价值对拆迁户进行补偿?
另外,面对如此严重的社会分化,当今中国的主要问题究竟是“仇富”,还是对贫富分化过于宽容?
贫富分化究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还是社会的病症、经济发展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