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适房违规出租现象普遍 管理者称有心无力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09日09:08
“我们小区还有好几户房子准备出租。我的房子只是简单装修了水电,没有家电,所以一个月只要1000元。”日前,武昌经济适用房小区佳馨花园的一位业主卢先生这样向记者介绍。近日,记者走访了市内一些经济适用房小区及二手房中介发现,武汉经适房出租已非个别。
当很多人为买一套经适房全家老少上阵、通宵排队或者四处举债筹集房款的时候,一些经适房小区空置率居高不下,一些经适房的主人正想方设法将房屋出租。武汉的经济适用房到底是太多还是太少?经适房售后管理制度到底存在怎样的空白?相关专家认为,这正是经适房管理的两难所在:如果认可经适房出租,可能会造成连锁效应,但政府如果一一去查处,执行成本又会很高,“难度很大”。
佳馨花园:出租不是秘密
卢先生说,他也知道经济适用房不能出租,“如果有人来查,你就说是我的亲戚就行了。”
位于武昌徐家棚街秦园路103号的佳馨花园离销品茂、徐东平价等大型购物中心颇近,附近秦园路美食街等餐饮、休闲中心更是近在眼前。记者连日走访发现,在这个小区里,经济适用房出租现象普遍。
虽然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保障房,江城的经适房政策明确规定不得出租。但在小区附近有四五家房产中介,每家中介门口,都展示着不少租房信息。记者进入其中一家中介店内询问“佳馨花园”有无房子出租,得到的回复是:“有四五套房子登记,基本为两室一厅、90平米左右,月租1200—1500元,中等装修。”这个价格和周边的秦园居、七星绿色花园等售价在6000元/平方米左右的商品房小区相比,租金水平基本相近。
一位中介工作人员称,他做这行已有几年,经手租出去的“佳馨花园”小区房子少说也有50余套。
记者在小区内的宣传板上发现,不少小区业主将招租信息粘贴于此处,包括户型、楼层、装修情况,只是未标明价格。
记者致电其中一位业主卢先生时,他表示,自2006年买下此处的房子后,从没住过。“之前的租房人前天搬走了,招租信息是昨天登出来的,已经有好几个人打过电话了。”
两室一厅,月租1000元。卢先生说,自己的房子只是简单安装了水电,并无配套家电,相比小区其他房子,这个价格只是“中等”。“我儿子刚谈了个女朋友,应该就在这一两年准备结婚,你要是想租,最多也只能租一年。”
卢先生表示,他的房子是通过公开摇号购得的,他也知道经济适用房不能出租,“如果有人来查,你就说是我的亲戚就行了。”
他称,“佳馨花园还有好几户准备出租”。
但当记者以租房人的身份走访该小区物业时,相关负责人不耐烦地表示,“你是什么人?我们小区没有房子出租。”
经适房,有人一买好几套
“一些拆迁还建的业主,一分配就是两三套、甚至四五套房子,他们不可能全部都用于自住,在一些层面上讲,我们管理起来,非常棘手。”
在江城一些房产网站上,记者能轻松找到青山区碧苑花园小区、武昌区丽华苑小区等经适房的出租信息。
记者拨通了其中一名业主刘先生的电话,他自称是拆迁户,这套经适房是凭购买资格证购买的,他另外贷款购买了其他房子,希望尽快把这套经适房租出去,以便减轻另外一套房子的还贷压力。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在相关部门登记的经适房业主都是符合资质条件的。但实际上,一部分“登记业主”只是“挂名业主”,房主另有其人。关于这点,相关部门很难查实。
记者了解到,经适房对购买资格有严格的规定——具有武汉市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市上一年人均收入水平的80%,无房或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全市上一年家庭人均居住面积的60%。
按照武汉市此前的相关统计数据,今年要购买经适房的武汉市民家庭,须满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824元,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条件。
正常说来,符合条件的市民购买经适房是自住,都不应出现出租的情况。
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此向记者解释:目前,武汉市经适房销售分公开摇号面向全社会销售和预留部分房源向拆迁安置户定向销售两种情况。其中社会购买经适房的市民均须符合申购资格,且公开摇号过程及结果会在网上公示。
“但近几年来,公开摇号销售的房源不到全部房源的一半。”他表示,预留定向销售的房源,由各区根据拆迁户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一些拆迁还建的业主,一分配就是两三套、甚至四五套房子,他们不可能全部都用于自住,在一些层面上讲,我们管理起来,非常棘手。”
记者在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上查询到“佳馨花园”经适房预售登记公告,公告时间为2006年7月4日。从公告中可以看到,该小区可供房源906套,其中的516套住宅用于重点工程的还建,面向社会公开摇号销售的仅有390套。
某知情人士表示,近年来,随着武汉市城建项目越来越多,为加快拆迁进度,部分区域对拆迁户放宽购买经适房的限制,“拆迁还建户理所当然成为经适房购买主力”。
与此同时,据一些房产中介机构透露,在一些经适房出租业务中,很多业主都是拆迁还建户,“他们房子太多,不出租,放着也没用”。
经适房出租凸显政策空白
武汉市住房保障管理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认为,管理部门人力有限,不可能掌握全市各个地区、如此之多的经适房出租问题。
对于经适房出租的现状,相关管理部门及小区物业均称管理起来“有心无力”。
记者了解到,目前,武汉市对经适房的售后管理制度尚未建立,现行的办法只是简单规定了经适房不允许出租,其中,对出租行为如何惩处、如何实行退房机制等方面仍然存在政策空白。
记者致电青山某经适房小区物业并说明情况时,该物业负责人表示,对于业主将房子出租,自己也很无奈,“我们最多也只能将出租房屋的业主信息登记下来并上报至管理部门,没权力也不可能驱赶那些租房人。”
武汉市住房保障管理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认为,管理部门人力有限,不可能掌握全市各个地区、如此之多的经适房出租问题。“我们已将相关文件上报至"市长会",到时候政策如何修改,我们一定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查处。”
但在相关专家看来,这正是目前经适房出租问题管理的一个两难局面:既不能承认其既成事实,否则会引起连锁效应;政府又很难一一去查处,因为执行成本会很高,难度很大。
“政策的制定应按不同时间节点来分层处理,不应"一刀切"。”中国城市经济协会副秘书长赵宏指出,一方面,如果不处理,将侵害其他正在等候购买经适房的家庭的利益;另一方面,由于老的经适房在当初购买时并未约定或条款要求不能出租,如果禁止其出租或进行处罚,定会遭到不少反对的声音。“从另外一个层面来看,经济适用房租售并举不失为一个好的措施。”赵宏如是说。(记者张磊 实习生 平悦)
有人宁可一家几口挤在十几平方米的旧宅里,也换不起新居;有人却购买数套经适房,并将其出租,这是什么道理?
我也知道经济适用房不能出租,如果有人来查,你就说是我的亲戚就行了。
它山之石
杭州试行
经适房租售并举
杭州已经开始采取经济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两条腿”走路的办法,今年年初,《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租售并举实施细则》和《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出台,经济租赁房“只租不售”,采取单位申请制,无业人员可通过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最长3年为一个租用周期,申请对象须符合在杭州市区有实际工作、无房等条件。(长江商报) (来源:新华网)
上网从搜狗开始
进口商品吸收国内“纯购买力”,恰恰有利于抑制通胀。
搜狐财经社区话题
不知道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是哪部分人的CPI,反正和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