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财经讯 当前,中国的汽车企业走出国门频频展开大规模的收购兼并。中国汽车企业海外并购是抄底还是会踏空?11月9日,搜狐新视角产业论坛召开,搜狐财经现场直播,以下是嘉宾精彩观点: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先生:
刚才有嘉宾讲了一下收购沃尔沃的想法,我们肯定希望自己的企业在海外不管是销售还是投资等等都能取得成功,但是在这里我想我说这么一句话,说一百句好话不如说一句要注意的问题,我想可能更有用。这里面我想第一个我个人的感觉就是说,我很佩服吉利那种造车的追求,这个我很欣赏,尤其是作为一个实力比较弱小的,还有造车狂热的精神,我很佩服。也希望中国的企业善于用一切机遇为自己做免费的宣传,但是有一点,在善于利用媒体、利用新闻机构做宣传的时候,自己可能需要做一些事情。吉利被福特列为沃尔沃的收购方,这个事情媒体的报道简直是铺天盖地,好像吉利已经拿到手似的。我想吉利决策层来说,心里应该第一个要高兴,我没有花一分钱广告费在做宣传,第二个要冷静,因为被列为收购的优先方跟最终收购成功还不是一回事,中间还有相当一段距离。
第二点,对于吉利的管理者、经营者来说,可能也需要想一想这个问题,因为一个企业经营者,不管在国内经营也好、跨国经营也好都需要我国政府的支持,在进行跨国经营的时候更需要我国政府和国内公众的支持,这个需求更加强烈。我国政府和国内公众的支持来源于你这个企业跨国经营对整个国家的利益是最好的,能够实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但是从这一点来看,对我在竞购一家外国的企业,对这家外国企业原来的股东、母公司列为优先收购方可能是好事,但也有可能是坏事。
主持人:这是怎样的可能性?
梅新育:假如说我是福特,我要把我这样一个子公司卖给同行业的另外一个收购者,同行业的收购者是我的同行,但他未来也有可能是我的竞争者,如果我把这家公司卖掉了,交易之后我跟卖掉的这个公司没有关系了,如果从我的角度来看,一方面我要看你给我的钱和条件我们是否满意、是否最优厚,第二个,我可能也会想一想,我把这个子公司卖给谁,如果说卖给一个非常有竞争潜力,未来把我竞争一塌糊涂的公司,卖给他的话,我肯定不干。如果认为这个买主也出得起这个钱,但是未来不可能对我构成很大的竞争,不可能成为我的竞争对手,我会优先卖给他。
主持人:您的意思是说沃尔沃就把吉利当成一个竞争对手?
梅新育:如果我是一个卖子公司的企业经营者,在同等收购的条件下,我会优先选择一个弱者。
主持人:但是我们刚才几位老师都非常非常赞成这个事情。
梅新育:我只是从常理一般的意义,当然这种跨国并购沃尔沃,福特也需要受沃尔沃所在国瑞典方面,也会多考虑哪个方面能够更好的保证我的就业,保证把这个公司做大做好,保证税收,福特就要从自己的动机和瑞典政府之间做一个妥协。我个人希望吉利能够用实际行动证明,福特最终选择吉利是因为出于瑞典政府的动机,而不是完全出于福特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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