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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减压基金经理 评价机构优胜劣汰面临洗牌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李辉
2009年11月22日09:16

  “这下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上海基金经理在看到基金评级新规后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每天一上班就面对排名上升或者下降的日子实在令人头疼。

  经过3个月的征求意见之后,11月17日,中国证监会正式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叫停基金短期评级和专户理财评价,并且对于成立不满3年的基金不得评级。

  对于这一新规,市场上普遍是叫好之声。基金公司表示将有利于减少外界干扰,基金经理可以安心做好投资,而基金研究机构也大多认为有利于廓清当前基金评价市场的混乱情况。

  基金业内资深人士认为,《办法》的方向是好的,但是到底实施情况如何,是否还有更详细的规则,仍有待于证券业协会的制定和掌握。

  压力依然存在

  “《办法》的颁布意义重大,有助于社会和市场从喧嚣浮躁的基金短期业绩排名和各种类型的评奖中解放出来,给业内一片冷静的空间,让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销售机构都树立理性、冷静和稳健的意识。”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负责人胡立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基金产品最终依靠净值说话,而基民们的钱交给基金经理管理,最终关心也是能否获利,因此,对于基金净值增长排名的关注也在清理之中。然而由此带来的后果是,基金排名不仅每年、每季度甚至每月、每日进行,并且通过各种途径刊登出来,存在关注过甚的现象,更助长了基金界浮躁的气氛。

  “基金短期评价有失公允,让基金经理有时候会做许多短期的事情,心态也会变得很不好。”万家基金投资部总监欧庆玲告诉记者,这种心态造成的恶果之一就是在风险很高的时候不肯减仓,比如2007年牛市最高峰时的状况,因为这可能会影响到基金排名。

  基金公司对基金经理的考核,都有一套自己的方法和要求,一般是一年期为限,并非每月都会看排名,但是对于基金经理而言,每天出于各种排名的轰炸中,却不得不受到相关压力影响。

  “曾经有段时间,每天上班打开某报的时候就很郁闷,因为上面刊登了每天的净值变化和名次。”上海某基金经理告诉记者,在业绩不好的那段日子,非常郁闷,整晚失眠。“其实业绩大家都看得到,基金经理自己心里也有数,做得不好我们自己也着急。”

  目前,基金业内比较知名的基金评级机构主要有晨星、理柏、银河证券、国金证券(600109.SH)等几家,其中晨星和银河做得时间最长,业内权威也较高,因此也最为一般公司看重和采用。

  “我们公司就是采用晨星的排名。”上海某“老十家”基金公司一位基金经理告诉记者,其所在公司基本按照前1/4、1/2、3/4和倒数1/4四档排名考察基金经理的年终净值情况。

  调查了数家基金公司之后记者了解到,一般基金公司对基金经理业绩考核都是以全年业绩为基准,即从年初到每年的12月31日。如果基金历史够长,还会考虑2年期、3年期间的业绩情况。但是一般来说,当年的业绩占权重最大,至少超过50%。

  “我们是按照过去3年、过去2年和最近1年的业绩情况考核的,半年度的不考核。”交银施罗德投资总监项廷锋向记者透露,每年业绩能够排在同类前1/3的就算很好了,“做投资谁不希望做好呢?公司没必要人为制造压力,应该鼓励理性投资,要把团队建设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

  前述“老十家”基金之一的人士则告诉记者,他们的考核同样是一年期和两年期结合,一般当年业绩占权重60%~70%。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基金经理的考核压力在每年年终时才会体现,一般到了半年或者三季度的时候就出现了。“如果你上半年或者前三季度没做好,后面再大幅赶上去的可能性很小了。”某基金经理承认。

  而到了这种时候,有些公司领导就会找基金经理谈话。“如果你有两个月做得不好,公司领导就会反复找你谈话,他忍不住。”上述基金经理告诉记者,不管有无外界排名,业内都在比着呢!

  评价机构优胜劣汰

  此次证监会颁布的《办法》的另一大亮点是对基金评价研究机构做出了规范,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才具有评级资格:评价机构必须是证券业协会会员;业务流程规范,对基金评价的标准、方法、作业程序以及评价方法的持续性、一致性等业务流程提出了完整要求。

  “以前股市有黑嘴,后来证监会要求必须有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现在的基金评级研究机构也是如此,限定门槛有利于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好买基金研究中心研究总监乐嘉庆表示,尽管不是券商系的机构,但是他们有着多年的基金研究经验,也乐意看到提高行业门槛。

  可以预见,《办法》生效后,基金评价机构将面临一番洗牌。业内人士认为,最大的受益者将是银河证券这种老牌的券商基金研究机构,而独立第三方机构则面临一定危机。

  “形成会员制,需要证券协会审批后,肯定是对券商有利的,毕竟他们是一家,利益上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某独立基金研究机构人士告诉记者,而没有背景的机构则需要克服一些障碍。

  乐嘉庆也认为,从市场公平竞争的角度看,管理层应该大力发展一些独立第三方的研究机构,做到更为公正客观的评级和研究。“券商既卖基金,又评基金,应该说有利益冲突。”

  胡立峰则强调,投资者应该区分基金研究、基金评价和基金咨询的区别。因为基金评价的结果对投资者的基金交易行为有重大影响,因此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肯定要进行监管和自律约束:“目前社会上普遍地把证券公司从事的基金研究与基金咨询认为是基金评价,这是有误区的。”

责任编辑:田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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